文档介绍:红砖购销合同
购方(甲方):圣泉流云花园第项目部
销方(乙方):贵阳市白云林家湾页岩砖厂
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原则,共同拟订如下(红砖购销合同):
一、红砖购销量万块,运交甲方(圣泉流云花园)建设工地,单价一级砖 165 元/千块,(壹百陆十五元)。含上车及运杂费,并开具有效红砖发票,金额按实购数量为准。
二、乙方红砖质量按国家标准一级检验,甲方有权不定期抽查乙方红砖质量,乙方保证红砖质量达一级标准以上。并提供检验报告单。如质量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终止合同,造成红砖往返损失乙方负责。并全部承担甲方损失。
三、付款和供货办法:合同签字甲方预付砖款万元,供货时间和数量按甲方每天通知为准。
四、双方约定:
1、甲方每天用量为陆至柒万块,如乙方未按甲方当日计划用砖要求供砖,影响甲方工程正常施工,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停工待料和延误工期的损失费。
2、如甲方未按时付款,须经乙方同意方可继续送货,否则可停止供砖。
3、乙方在甲方预交砖款即将送货完毕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交付货款或因其他因素双方协商确定。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运输车辆由乙方统一安排调配,若因收货发现实送数量与票据差异每车15块以上责任由乙方承担,按差数的10倍处罚。乙方必须满足甲方需量。
5、乙方在合同签字收到甲方预付砖款之日起,乙方必须将砖给甲方留足,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上调砖价和其它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6、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哪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合同上述责任外,同时付给对方违约金叁万元整。
7、合同有效期:从2005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止,合同双方签字盖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购方(甲方): 销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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