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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110 kV~50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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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压110 kV~500 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大长度交流海底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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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鉴定试验prequalificationtest在一般工业化生产基础上供应本部分所包含的一种型式海底电缆系统之前所进行的试验,以证明该成品电缆系统具有满意的长期运行性能。除非该电缆系统的材料、制造工艺、设计和设计水平有实质性改变,预鉴定试验只需进行一次。注:实质性改变的定义为对电缆可能产生有害影响的改变。如果有改变而申明不构成实质性改变,供应方应提供详细的例证,包括试验证明等。,系统电缆和附件已经分别通过预鉴定试验,以验证该成品电缆系统能够满足长期安全可靠运行要求的试验。 环境温度除非特殊试验另有详细规定,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DL/T—20DL/T—203DL/T— 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和波形除非本部分另外指明,工频试验电压的频率应为49Hz至61Hz范围。波形应基本是正弦波形。电压值以有效值表示。 雷电冲击试验电压波形标准雷电冲击电压波前时间应为1μs至5μs,半波峰时间为40μs至60μs。雷电冲击电压波形和峰值应满足GB/。 。预鉴定试验前,应测量电缆的绝缘厚度,。注:本规范采用符号U0为电缆设计用,指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相电压。 概述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预鉴定试验用以证实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具有满意的长期运行性能。特别着重于电缆和其附件的绝缘特性、电缆绝缘与附件界面和热机械的长期特性。海底电缆系统的预鉴定试验要求同陆上电缆系统,但因大长度海底电缆的制造和运行特点,预鉴定试验的海底电缆系统应包含海底电缆、工厂接头、修理接头和终端,必要时应含过渡接头。由于海底电缆预鉴定试验不含海底电缆机械试验,相同材料、制造工艺、设计电场强度水平的海底电缆和附件试样应先经电气型式试验合格,然后进行预鉴定试验。 预鉴定试验认可的一般规则和认可范围当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成功通过预鉴定试验,制造商就具有供应同类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的资格,仅当其绝缘屏蔽的计算标称电场强度等于或低于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电缆系统的绝缘屏蔽的计算电场强度时。当通过预鉴定试验的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由另一个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同等电压等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的电缆和(或)附件替换时,且更换的电缆系统的电缆绝缘屏蔽的计算标称电场强度相等或较高,,目前预鉴定合格鉴定就可以扩展到更换后的另一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或附件系统。当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由另一个未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的电缆和(或)附件替换,或由另一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额定电压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的电缆和(或)附件替换但该电缆系统的绝缘屏蔽的计算标称电场强度较低,。DL/T—20DL/T—205DL/T—204当交联聚乙烯海底电缆系统通过更高额定电压等级的预鉴定试验时,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海底电缆系统的预鉴定试验可以不需要进行。 。与交联聚乙烯绝缘陆上电缆系统相比,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系统具有的主要差异性特点表现为:海底电缆系统通常需有工厂接头,海底电缆通常有铠装结构,其修理接头通常有机械保护盒(接头的外部设计)。由于工厂接头必须连同电缆经预鉴定试验合格,因此海底电缆系统预鉴定试验试样应包含海底电缆、工厂接头、修理接头和终端,必要时应含过渡接头。海底电缆的机械设计和接头的外部设计应先在电气型式试验以前检验合格。因此相同材料、制造工艺和设计电场强度水平的110kV~500kV海底电缆和附件试样应先经电气型式试验合格,然后进行预鉴定试验。通过预鉴定试验的110kV~50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系统的认可范围可以覆盖到另一个相同额定电压等级的交联聚乙烯绝缘海底电缆系统,只要符合以下条件:a)采用预制部件的修理接头的绝缘屏蔽电场强度等于或低于通过预鉴定试验的电缆系绝缘屏蔽电场强度;b)如果导体截面较大的工厂接头已经通过预鉴定试验,而另一个导体截面较小(其热机械应力低得多)的工厂接头的电场强度比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工厂接头的电场强度超过10%,该工厂接头应在大于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工厂接头的电场强度的条件下,经受强制的型式试验。假如工厂接头的内部设计(材料、交联工艺等)有实质性改变,应进行新的预鉴定试验。 试验程序预鉴定试验应由约100m长的全尺寸成品电缆包含每种类型附件至少一件的完整电缆系统上进行的电气试验组成。附件之间的自由电缆的长度应至少10m。试验的顺序应如下:a)热循环电压试验();b)雷电冲击电压试验();c)修理接头的金属保护盒径向透水试验();d)电缆系统完成上述试验后的检验()。可能有一个或多个附件不能满足5中所有预鉴定试验的要求。对被试电缆系统修理后,可以对保留下的电缆系统(电缆和其余的附件)继续进行预鉴定试验。如果保留下的电缆系统满足了5的所有要求,该保留下的电缆系统(电缆和其余的附件)就认为通过预鉴定试验,而没有完成试验的电缆附件则没有通过该预鉴定试验。但是可以对更换附件的电缆系统继续进行预鉴定试验直到满足5的所有要求。如果制造商确定预鉴定试验的电缆系统包含修理好的附件,那么该完整系统的预鉴定试验的起始时间考虑从修理后开始计算。DL/T—20DL/T—205DL/T— 预鉴定试验电缆的绝缘厚度检查和试验电压调整预鉴定试验前应按GB/-,在用作预鉴定试验的电缆上取代表性试件,以检查绝缘厚度是否过多超过标称值。应在用于试验的电缆段上取代表性试样按GB/-,以检查绝缘平均厚度是否超过标称值太多:a)如果绝缘平均厚度不超过标称厚度5%,试验电压应为按表2推荐标准规定的试验电压值。b)如果绝缘平均厚度超过标称厚度5%但不超过15%,应调整试验电压,使得导体屏蔽上电场强度等于绝缘平均厚度为标称值,且试验电压为按表2推荐标准规定时产生的电场强度。c)用于电气型式试验电缆的绝缘平均厚度应不超过标称厚度15%。 试验布置电缆和附件应按制造商说明书规定的方法进行组装,采用其所提供的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包括润滑剂(如果有)。试验布置应能代表实际安装敷设的条件,例如分别设有终端区、阳光直射段、隧道段、蛇形敷设段、穿管埋地段、直埋段、弯曲段、海水环境模拟段、刚性固定、挠性固定及两者之间的转换。特别应当考虑附件热机械性能的特殊情况。在安装和试验期间环境条件可能会有变化,但认为环境条件的变化并无重要影响,。对多芯海底电缆系统进行试验时,宜将各芯导体串联,保证各芯导体电流一致。为达到合适的导体温度,试验线路和模拟线路的导体电流及铠装层电流应相同,两个回路的外部热特性应相同。 热循环电压试验应只通过导体电流将试样加热到规定的温度。试样应加热至导体温度超过电缆额定正常运行的最大温度0K~5K。试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变化要求调节导体电流。选择的加热布置方式使远离附件的电缆导体温度达到上述规定温度。应记录不同的典型敷设区域电缆表面温度作为参考。加热应至少8h。在每个加热期内,导体温度应保持在上述温度范围内至少2h。随后应自然冷却至少16h。注:如果由于实际原因,不能达到试验温度,可以外加热绝缘措施。如使用外加热绝缘措施,应同时对全线路电缆实施,以保证全线路经受同等热阻效应。在整个8760h的试验期间,。加热冷却循环应进行至少180次。应无击穿发生。DL/T—20DL/T—2015DL/T—206测温系统校正见附录B测温点布置方式见附录C注1:建议在试验期间进行局部放电测试以便提供性能可能劣化的早期预警。注2:应完成总的循环次数而不管那些可能发生的中断。注3:导体温度超过电缆正常运行的最大导体温度5K的那些热循环也认为有效。 雷电冲击电压试验为了考察电缆系统本体和附件之间的绝缘配合性能,试验应在电缆系统上进行。电缆导体温度超过电缆正常运行的最大导体温度0K~5K。导体温度应保持在上述温度范围内至少2h。应按照GB/。试验回路应耐受按表1所示试验电压值施加的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电压冲击而不发生绝缘故障。雷电冲击试验波形要求电压等级/kV峰值电压/kV波前和半峰时间/μs试验次数110550波前时间:1~5半峰时间:40~6010次正极性10次负极性220**********注:其它电压等级海底电缆系统的雷电冲击电压试验要求参照IEC60840和IEC62067要求。 概述推荐对修理接头的金属保护盒径向透水性能加严格试验,作为海缆系统预鉴定的试验的补充试验。透水试验用水宜采用自来水。除非另有要求,推荐采用我国近海平均盐度质量比为(31±2)‰[(31±2)g/kg]的盐水或相当于海缆宜用海域海水盐度的盐水。 试样制备修理接头不需对整个接头均施加水压。如需将整个接头置于水中,宜将接头试样的电缆两端密封。试样应置于压力容器内。 试验试样浸入对应不低于100m水深的加压水中。试验应持续96h,试验时水温为5℃~35℃。当到达试验时间后,将试样从水中取出。要求:a)接头的阻水隔离结构应无水侵入迹象;DL/T—20DL/T—207DL/T—2016b)金属套无明显不规则突起缺陷。注:或根据工程敷设水深确定试验用水压。 检验用肉眼检查电缆系统中的解剖后的电缆和附件,应无劣化迹象(如电气品质降低的潮气浸入、泄漏、腐蚀或有害的收缩)。 概述预鉴定扩展试验主要用于更换已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附件。由于附件(通常为接头)的电气部件的电场强度或材料特性改变,即接头的内部设计改变而进行预鉴定扩展试验以确认设计合理。根据海底电缆系统并不引入相对于陆缆系统的特定预鉴定试验的相同理由,海底电缆的预鉴定扩展试验亦不增加另外的试验要求。当附件的内部设计相同或相似时,陆上电缆系统的预鉴定扩展试验亦可以覆盖海底电缆系统。假如附件机械设计有改变,在开始电气型式试验前应经机械试验验证其外部设计是否合理。 。 ,,试样数由所含的附件数量决定,需要预鉴定扩展试验的电缆系统应包含每种附件至少有一个试样。试验可在试验室内进行,而不必模拟真实的敷设条件。对多芯海底电缆系统进行试验时,宜将各芯导体串联,保证各芯导体电流一致。附件试样间电缆最短长度为5m,电缆的总长度最短应为20m。应按制造商说明书规定,采用所提供的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包括润滑剂(若有)组装电缆和附件。试验回路应呈U形弯曲,对铅或铅合金套电缆,弯曲直径为25(d+D)+5%。其中:d——导体标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DL/T—20DL/T—2015DL/T—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