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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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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上传人:1781111**** 2024/5/11 文件大小:4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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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南政办〔2021〕9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2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8号)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耕地保护监督工作三年行动,分解落实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严保严管、动态监管、责任追究的耕地保护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全面总结耕地保护经验做法,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构建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督新格局,切实做到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确保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二、重点任务(一)。以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充耕地任务、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旧村复垦、土地执法监察等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为基础,充分衔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量化耕地质量建设,将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均为责任主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执行周期,分类、分时段细化考核要求。对耕地数量质量变化情况、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情况等,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对补充耕地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旧村复垦等按照进度管理的指标,分阶段进行精细化考核,其中:补充耕地任务,在当年6月底前完成30%,9月底前完成60%,11月底前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当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评审和项目批复,当年年底前开工建设,次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次年年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新增耕地核定和项目信息报备;旧村复垦项目,自增减挂钩指标核定的次月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入库报备和指标结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二)。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刚性管控和用途管制,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实施,不得擅自修改。鼓励和引导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阶段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时,应进行多方案的比选,:..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鼓励使用存量土地。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使用土地,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建设用地须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控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绿化带用地审批,严禁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不得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和水利景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农地农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强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联动,年度非重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当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三)。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以县为单位,以耕地数量、水田面积、粮食产能三类指标进行管理。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在县域范围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无法自求平衡的,应优先在南平市域范围内,通过与其他县(市、区)协商调剂或有偿交易的方式落实。责任单位:。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减少未利用地开发,严禁将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开发复垦为耕地,将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作为补充耕地的主要方式。挖掘新增耕地潜力,通过将零星的未利用地整治复垦为耕地,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和旧村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实现新增耕地。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整体推进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探索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途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补充耕地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征询群众意见,认真开展评估论证。充分运用遥感影像监测“一张图”、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等,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加大补充耕地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市级验收,对县(市、区)上报的补充耕地项目,逐项目实地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各地要从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新增耕地后期管护资金,明确管护标准,管护资金持续安排3年,用于工程设施后期管护和地力培肥,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发挥效益。严防边整治边撂荒,并将农村土地整治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在建设用地审批时予以管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四)。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在项目选址阶段,应充分对接,多方案比选,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实地踏勘论证,严格审核,并逐级报国务院审批。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认真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根据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种植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将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自然保护地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的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根据南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结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问题图斑,在与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对永久基本农田逐图斑比对,分类处置问题图斑,落实整改补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内业审查、外业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方案进行审核论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总体布局稳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五)。根据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编制南平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已建项目上图入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健全建后管护机制,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耕地质量提高,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完善种粮补贴政策,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强对耕地撂荒抛荒的治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制定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绩效管理和措施要求。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通过示范引领,积极发展绿肥:..种植,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不断改良土壤、培肥地力。责任单位:。继续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布设调查样点,对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进行调查,定期对耕地质量动态变化情况进行评价,更新全市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数据库,编写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报告。责任单位:。在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基础上,以安全利用类耕地为重点区域,兼顾优先保护类耕地中土壤重金属(主要为镉、***、***、铅、铬等)含量较高区域,因地制宜选用治理措施,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保持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类建设项目占用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原则上应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重点用于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管理办法》,组织编制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剥离区域、利用区域、存储点设置,确保科学剥离、合理利用,并持续深入推广实施。建设用地单位是耕作层土壤剥离实施单位,负责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的剥离和运输至存储点,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的剥离方案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土壤利用单位负责从存储点将耕作层土壤运输至利用点,严格用于覆土,运输和覆土费用纳入利用土壤项目投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六)建立完善耕地执法监督机制:..。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为抓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日常巡查作用,全覆盖监测耕地利用及临时用地复垦情况。按部、省级工作部署,开展耕地利用动态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置,强化耕地保护监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结合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历史遗留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全面摸排,逐宗建立台账,根据时间节点明确政策界限、范围,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分期分批整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健全违法违规用地举报线索处理机制,规范线索接收范围和转办督办方式,压实责任,防范风险。完善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失职失责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应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强化执法工作全链条管理,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力有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指导督促,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投资力度,统筹整合使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涉农资金,保障耕地保护监督资金需求。同时,积极争取金融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耕地保护相关项目建设,探索市场化建设的新机制。(三)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数据共享共管机制,强化耕地保护的全流程监管。严格按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四)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基本国情国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要我保护”的被动意识转变到“我要保护”的自觉行为。共同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行为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切实守好耕地红线。附件:2020—2022年全市耕地保护监督目标任务2020—2022年全市耕地保护监督目标任务单位:(含旱地改水田):..)()()、(个)大于530大于530大于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