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
检查考评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C2017-G-123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1 -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 3 -
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 17 -
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相关服务要求 - 19 -
第五部分合同 - 22 -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30 -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的委托,就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1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郑州市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有类似“市场调查(调研)”、“管理咨询”或“社会调查”等内容,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可从事社会事务和社会信息调查的专业机构;
4、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7月21日
  ( 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311)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大厅会议室
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大厅会议室
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主任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63526047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 李女士王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371-6352638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311
邮政编码:450000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金水区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三方检查考评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123
2
招标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四部分
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
投标人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有类似“市场调查(调研)”、“管理咨询”或“社会调查”等内容,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可从事社会事务和社会信息调查的专业机构;
4、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质量监控目标
合格
6
招标文件的
领取
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