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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补款实行年度总预算,根据单个项目的实际需要逐个拨付。总预算按年度总投资的10%至15%安排,当年总预算不足而年度项目建设又确实需要时,可将实际支出金额纳入第二年度的总预算;年度总预算结余部分直接转入下年度使用。第三十六条年度计划通过市政府审定下达后,市财政局应依据本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从本年度计划投资预算中拨付1000万元作为当年度启动资金。第三十七条勘察、设计(含规划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防洪评估、地质勘探、图审等费用,由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标或者其:..第三十八条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公益性项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其它行业部门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参照本细则执行。第四十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