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务院: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附:能源项目核准目录清单)
北极星电力网新闻中心  来源:无所不能  作者:Vostro  2014/11/19 8:37:04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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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火力发电网讯:今日,国务院下发2014年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能源领域简政放权的力度最大,其中,火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热电站项目等核准权限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下放到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
昨日,国务院下发2014年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能源领域简政放权的力度最大,其中,火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热电站项目等核准权限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下放到省级政府或地方政府。这次的《目录(2014年本)》有哪些亮点?一起来先睹为快。(后附能源类投资核准目录清单)
境外投资项目这次一律取消核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在今日召开的《目录(2014年本)》发布会上介绍:该目录共包括12个部分,其中的亮点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六个字:取消、下放、监管。
一是“取消”。《目录(2014年本)》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有15项内容。在境外投资领域,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全部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少数的特殊规定是指,除了要投资到没有建交的国家或者是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正在发生战争、发生内乱的国家和地区,和几个敏感行业,按照规定要核准。其他不论投资规模大小,不论投资什么行业全部取消核准。
二是“下放”。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内容,包括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等项目,均下放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在外商投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从11月4日起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监管”。《目录(2014年本)》中提出,要抓紧清理、整合和规范各类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同步下移监管重心,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快建立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后续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
核准权限下放也不是什么都不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在发布会上表示,第一,下放是有条件的下放,这个条件就是一系列的政策条件,即53号文《通知》的正文里列举了一些条件,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准入标准、技术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等。核准权限下放的同时,地方和企业都要执行相关的法规政策。
第二,本次目录的修订特别强调了规划的调控作用。比如说火电,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依据总量控制目标制定的发展规划进行核准,这是有控制的,也就是说国家管规划,地方来具体实施。
第三,下放也分层级。一些将权利下放到地方的只能放到省一级,这是考虑在现阶段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策把握以及技术力量方面的优势。另一些放到了地方政府,指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省级政府可以对这些进行进一步的分解。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各省都是放在基层的,只要没有明确放到省一级管理,基本上都放到基层政府。
关于探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新进展
顾大伟在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现在正在积极研究和推进之中。中国正在跟美国开展中美投资协定的谈判,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