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司法局作风整顿活动方案
县局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解决进取心不足、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办事效率低、铺张浪费现象普遍等问题,根据《关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光委办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顿目标通过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执行力和进取精神、树立良好形象,达到“和、畅、严、优、实”的工作目标。
1、班子和。切实解决领导班子不团结问题,实现班子团结和谐,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政令畅。切实解决决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实现政令畅通,提升决策执行力。
3、纪律严。切实解决工作纪律松懈问题,实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提升干部队伍形象。
4、服务优。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问题,实现服务优质高效,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水平。
5、工作实。切实解决工作飘浮、虚予应付问题,实现工作全面落实,提升工作实效。
二、整顿时间自年3月22日至8月15日。
三、整顿对象全局干部职工。四、整顿内容
(一)班子整顿重点
1、“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影响班子战斗力;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以致纪律松懈、人心涣散。
2、“不谋事”。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部门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不和谐”。官僚作风突出,存在“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4、“不得力”。职能履行和政务公开不到位,对中心工作和重点、难点工作互相扯皮,难于打开工作局面。
5、“不清廉”。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使用公款相互吃请。
6、“不务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时效观念,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标准不严、工作效率不快,以致耽误工作、贻误事业。
(二)个人整顿重点
1、“懒”。精神状态欠佳,自由散慢,消极懈怠,工作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2、“荒”。学习不够重视,理论学习应付了事,业务学习抓得不紧,缺乏做好本职工作应有的业务技能。
3、“散”。组织纪律性不强,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上班时间溜岗、脱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