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单元交易洽商的主要内容
贸易术语是单价的一个组成部分。
其含义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各自应办理的手续、承担的费用、风险的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
四、价格条件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
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
各种不同的贸易术语,表示其具有不同的交货条件和不同的价格构成因素。
例如:FOB CFR CIF
另一方面表示价格构成因素
特别是货价中所含的从属费用。
例如:FOBS FOBT FOBST CIFC5
国际贸易惯例在使用中需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这些惯例并非法律,因此没有绝对约束性。但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示采用某项惯例后,该项惯例则对双方具有约束性。
第二,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订立与惯例完全相反的约定和条款,只要这些约定和条款是合法的,那它就得到有关国家的法律承认和保护,就不受惯例的约束和限制。
第三,掌握惯例可起防范作用。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2、《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 1941)
(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 C&F (成本加运费价)
● CIF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价)
● FAS (装运港船边交货价)
● Ex point of origin (原产地交货价)
● 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该惯例对六个价格术语进行解释:
贸易术语中关于码头的概念有四种解释:
Dock ——指船坞式码头
Pier ——一般横码头
Quay ——突堤式码头
以上三种总称:Wharf
3《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INCOTERMS》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条件解释通则》,1936年出台,而后分别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共修改过六次。现在使用的是《2000通则》。
2000年1月1日开始使用《2000通则》、《2000通则》是在《90通则》基础上作了适当的调整后开始实行的。
从1953年到1980年共对
14种贸易术语进行过解释。
十四种价格术语: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C&F 成本加运费
CIF 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价
FRC 货交承运人价
DCP 运费付至×××价
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价
Ex Works 工厂交货价(生产地)
FOR/FOT 火车/敞车交货价
FOA 装运地机场交货价
DAF 边境交货价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价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FAS 装运港船边交货价
DDP 目的地完税后交货价(DDU)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通则》)共解释13种贸易术语
●为便于理解和记忆,分别按字母E、F、C、D划分成四个组别:
E组:EXW(Ex Works) 工厂交货价
F组: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价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