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白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白马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I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7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第四章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 12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12
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规划 13
第三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14
第四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 18
第五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19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空间管制 22
第一节分区原则与分区类型 22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2
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7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30
第七章附则 34
第八章附表 35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浦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了《白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白马镇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镇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集中体现了国家关于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决策意图,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浦江县白马镇各项建设和各级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
第一章总则
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保护耕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为白马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年)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2010年“一号”文件)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9)《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10)《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11)《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4号)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5)《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
(17)《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18)《关于全面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准备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34号)
(19)《关于印发<浙江省新一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04]51号)
(20)《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办[2005]34号)
(21)《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办法>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内容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19号)
(22)《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