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区低保中心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城区低保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低保中心、区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及****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低保各项政策,努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效地保障了低收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缓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社会和谐,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情况。截止2017年11月,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050户,30309人,共发放低保金12964.4万元。低保人数占全区城市总人口的4.2%。低保标准469元/月/人。
(二)医疗救助情况。2017年1至9月份,“一站式”救助892人次,救助金额16
1.9万元;1-10月医后救助200人次,救助金额129.1万元;特困家庭医疗救助3人次,救助金额
1.5万元,门诊医疗代金券救助627人次,救助金额63万元。
(三)临时救助情况。2017年1-9月,临时救助1435人次,救助资金76.76万元,使这些困难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帮助他们暂时度过难关,走出困境。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低保运行。
一是严格资金发放。在低保资金发放上,确保专款专用,做到低保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二是严格低保审核审批程序。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依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审核、中心审批”程序,坚持“三榜公示、三级问责、二十五个工作日办结”的工作要求,严把“五道关口”即严把申请入口关、入户调查关、审核评定关、审批监督关、收入核查关;坚持六个“不批”即条件不符合、手续不齐全、收入核查不清、群众有异议、责任不明、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实施“三项公开”即低保对象、低保金额、保障标准公开;推行“三榜公示”即社区、街道和城区政府网站三榜公示;执行“谁入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内部审核审批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每年按一定比例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抽查中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给予纳入,不符合标准的及时清退,实现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