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名称
《公司管理规定》
编号
LFR-GLGD-001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编制
文件类型
审核
生效日期
2011年月日
批准
为加强本公司管理秩序,达到公司经营目的和发展目标,规范员工工作态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和工作积极性,
特制定本规定。
(1)    总经办负责本管理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人事行政部协助。
(2)    总经办负责本管理制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出
纳
财
务
采购部
营业部
人事行政
业务部
生产部
总经理
监管
入职指引
员工资料
a. 新录用员工需向人事行政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免冠近照一张,并在《个人档案表》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员工需于一个月内将变更材料交给人事,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6)个人银行帐户变更时,需在公司发放薪酬前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财务部;
c. 公司提倡正直诚信,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个人资料如有虚假,除由员工本人一概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外,同时终止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a. 应聘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填写《个人档案表》,经部门主管考核通过、总经办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发给《员工试用期合同》,同时准备入职材料。
b. 员工按如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后,录入考勤指纹。
(2)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3)安排工作地点,领取工作所需用品和相关资料等。
a. 试用期原则上为两个月,试用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间,如果员工认为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试用。
,具体由人事行政部门安排。试用合格的员工由部门主管通知总经办,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个人工作总结和转正工资调薪表,按规定审批完即可转正。
c. 试用期间,用人部门负责人将为新员工指定其入职引导。主要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公司架构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任何有关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如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等,新员工均可向其咨询。
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
a. 办公室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月例休4天,每周1天,工作时间为9:00~18:00.
b. 生产部、业务部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月例休4天,每周1天,工作时间为9:00~18:00.
c. 营业部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月例休4天,每周1天。
(1)吉盛伟邦店:9:30~18:20
(2)大石店: 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