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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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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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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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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该【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 】是由【mama】上传分享,文档一共【9】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中山高校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指南一、教职工出国(境)事务服务机构Q:我校教职工出国(境)事务主要由哪些部门负责?A:人事处主要负责因公出国(境)项目的管理;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事务的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三个月以上出国(境)会知等手续的办理;出国(境)相关证明办理;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事务的管理。联系方式:师资科:TEL:84111797;综合科:TEL:84111798Email:******@;外事处主要负责六个月以下出国(境)学术沟通事务的管理。联系方式:出访科:TEL:84110817;Email:******@、因公出国(境)项目Q: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需具备哪些条件?A:应满意以下条件:取得所在单位被举荐资格。须为我校A系列专任老师。(境)六个月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入校工作满两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境)研修经验的人员,如再次申请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研修,须回国后在学校全职工作满两年,且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Q:有哪些因公出国(境)项目可以申报?A:目前可申报的因公出国(境)项目分为:国家公派项目和学校公派项目。:第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可申请的项目约30个,具体信息可登陆网页查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其它国家公派项目:如卫生部等国家部委资助项目。:美国岭南基金青年骨干老师培育项目、美国哈佛燕京学社访问学者项目、美国伊利诺伊高校访问学者项目、香港浸会高校内地访问学人项目、日本创价高校中日友好学术资助项目、日本创价高校校际沟通项目、韩国高等教化财团国际学者沟通项目等。各项目具体状况见具体遴选通知。Q:如何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A:://;也可以通过学校人事处主页://。大部分项目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2-3月;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2-3月和9月,中美富布赖赴美探讨学者子项目受理时间一般为每年8-9月;(1)外语方面国家留学基金项目要求申报时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条件。具体信息可登陆网页查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有些项目如: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要求申报时必需满意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我校英语培训中心是教化部指定的培训部之一,该中心每年举办两期培训,开学时间为秋季9月上旬、春季2月下旬;学制规格为18周。英语培训中心://(2)与国外高校联系申请前与国外高校联系,确定意向出访国家和学校。有些项目如: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时须要供应外方邀请函。(1)取得所在单位被举荐资格。(2)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登陆台网站→注册→登陆报名系统→选择留学身份、申报国别、项目名称等→进入申请表界面填写、修改、提交和打印申请表台网站为:://(2)提交以下基本材料给所在单位:第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表格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留学信息、外语水平、教化与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研修安排等)其次,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第三,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以下五项之一: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以内WSK考试成果单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教化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与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果单复印件,如:CET-4/6、托福、雅思成果等。第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第五,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第六,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3)所在单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和《中山高校教职工出国(境)项目举荐看法表》(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Q: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项目相比,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哪些不同?A::1配套资助的项目,是全部出国项目中录用名额最多的一个,也是学校重点支持的青年老师培育项目之一。:第一,举荐范围仅限于国家重点试验室、教化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的青年骨干老师以及院系、附属医院重点培育的青年老师。其次,年龄更趋向年轻化,要求文科老师原则上不超过40岁,理工科、医科原则上不超过35岁,医科特殊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第三,更注意被举荐人选的质量,强调单位依据学科发展须要举荐合适人选。各有关单位每年2-3月向人事处提交此项目举荐名单,人事处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人员如已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可干脆于3月份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此项目申报材料。假如未满意上述条件,则集中参与我校英语培训中心的英语培训或自行参与WSK考试,同时联系外方邀请函,等到9月份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项目的资格有效期为2年。Q: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获批后,有哪些手续须要办理?A:项目获批后需办理以下手续:,需参与外语培训或参与WSK考试(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除外)。,获得国外邀请函(青年骨干老师出国研修项目除外)。“同意派出函”《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上具体步骤请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此外,还需按我校规定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和出国(境)会知手续。Q:如何申报学校公派项目?A:学校公派项目的申报步骤与国家公派项目类似,具体如下:,查阅往年发布的项目具体遴选通知。如需更具体的信息,还可登陆项目涉及的相应学校网站。,并依据项目要求做好外语等方面的打算。取得单位被举荐资格提交申报材料依据项目要求打算相应材料,基本上全部项目都须要提交以下材料:研修安排、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举荐信、外语水平证明等Q:学校公派项目获批后,有哪些手续须要办理?A:除了项目本身须要的手续,还需按我校规定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和出国(境)会知手续。三、出国(境)申请手续Q:哪些人须要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A:(境)六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均需在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已获得国家公派、学校公派项目资助人员也需办理此手续。(境)六个月以下的教职工均需在外事处出访科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Q:办理出国(境)申请手续需提交哪些材料?A:凡申请出国(境)六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需在拟出国(境)日期前至少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中山高校教职工长期出国(境)申请表》(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需有本人签名);;;(非英语的外方邀请函需供应译件);-2019表(或领事馆供应的其它能反映签证类型资料);(境)费用来源须供应书面证明材料,假如由科研项目供应经费,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名。凡申请出国(境)六个月以下的教职工需依据外事处出访科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四、出国(境)会知手续Q:哪些人须要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A:凡出国(境)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离校前须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Q:怎样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A:办事程序如下:(境)前至少一周在人事处师资科(南校区中山楼411室)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北校区人员在北校区人事办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境)人员若不能依据获批的出国(境)日期离境,需提前告知人事处师资科(电话:84111797)。五、返校会知手续及出国(境)总结凡出国(境)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按期返校后一周内办理返校会知手续,办事程序与出国(境)会知手续相同。出国(境)人员按期返校后两周内提交出国总结报告,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六、延期申请手续 Q:怎样的状况才可以申请延期?A: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研修人员的延期申请,确属单位学科发展须要申请延期,学校最多审批一次,延期期限不超过原批准期限。学校不受理六个月以下出国(境)研修人员的延期申请。Q:申请延期需提交哪些材料?A:申请延期人员须于出国(境)有效期到期前至少两个月递交以下材料:1.《中山高校教职工出国(境)延期申请表》;(可登陆“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教职工进修、培训”下载)(说明延期缘由并附申请人在外具体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需注明具体延期时间和资助金额);(须有主管领导签字);-2019表(或领事馆供应的其它反映签证类型资料)复印件。七、出国(境)相关证明的办理Q:怎样办理“同意派出函”?A: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派出人员须办理此手续。具体程序如下:,将邀请信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单位同意派出手续。《留学人员须知》的说明,自行将人事处审核通过后的邀请函及其它材料传真至留学基金委。,出具“同意派出函”,并将“同意派出函”传真至留学人员本人。Q:怎样办理“单位回聘证明”?A:由国家公派项目派出的人员在申请签证时如需开具单位回聘证明信,可持录用通知书及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前往人事处师资科办理。Q:怎样办理“赴港工作同意书”?A:须要办理赴港工作同意书的人员,请持国际合作与沟通处《中山高校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表》批件的复印件,前往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八、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事务Q:如何办理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事务的校内手续?A: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事务依据请假程序办理。申请人须填写《中山高校教职工请假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