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高(桥)寿(民)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负责人: 胡柏安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人:蒲江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F151008949
2011 年 7 月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二卷 50
第五章图纸 50
第三卷 51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第四卷 5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2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名称:蒲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蒲江县朝阳大道128号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28-88553415
传真:028-8855341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高(桥)寿(民)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蒲江县
资金来源
业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筹集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
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竣工资料审核等;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10月
计划完工日期: 2012年3月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不含临时)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财务要求:近3年(2008~2010年)无亏损。
业绩要求:近三年(2008~2010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
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项目总监资格: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职称。3个及以上本人本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的管理经历。
其他要求: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专监和监理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限制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3 年(限定在3至5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
(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16天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在24小时内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澄清资料的内容。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在24小时内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澄清资料的内容。
分包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