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2]第041号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45号世纪兴源大厦6层
电话:(010)84898773 传真:(010)84898490
邮政编码:100029 E-mail:zbxcpv@
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2]第041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申请“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延续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该采矿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2月29日。
评估日期: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13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计算年限3年,产品方案为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及散装水,, %,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
),大写人民币柒万捌仟贰佰元整。
另:根据桂国土资办[2009]396号文及委托方要求,评估人员对2006年10月至评估基准日消耗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值进行了单独估算:,,%,折现率8%;(),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
,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本评估报告包括若干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提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杨志亮
项目负责人:颜晓艳
报告复核人: 廖玉芝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矿泉水)采矿权评估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
1
2
2
2
3
4
4
9
9
10
14
15
15
15
16
17
18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1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评估
价值计算表......................................................................................................19
附表2 广西玉林绿源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矿泉水)2006年10月至评估基准日消耗资源储量的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20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
附件1 矿业权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
附件2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2
附件3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