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标准以农药残留标准和有机农产品为中心
石敏俊
日本筑波大学
生命环境科学研究生院
内容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体制
日本的蔬菜农药残留标准
日本农业标准(JAS) 对有机农产品规格标准的规定
日本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态度
结论和启示
背景
2001年,,占中国蔬菜出口世界市场总量的75%,和中国出口日本农产品总量的25%。
2000年,%来自中国。
近年来,中国进口蔬菜中含农药残留物超标问题受到日本方面越来越多的关注。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2001年,日本食品卫生检疫部门发现127例报关的中国进口蔬菜中含有过量的农药残留物。
自2002年以来,日本加强了对中国进口蔬菜的检查。
从2002年3月到2002年10月, 在1,949例报关的中国进口蔬菜中,有73例发现了过量的农药残留物,占总数的 %。
贸易争端
2002年6月, 日本政府要求进口商主动对没有经过食品卫生检疫局检查的中国菠菜进行检查。
2002年7月, 日本政府要求进口商主动停止从中国进口菠菜。
按照修改后的食品卫生法,日本政府准备禁止从中国进口菠菜。
关于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起因的争论
中国方面:日本的农药残留物标准不合理,从而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
日本方面:中国对蔬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管理松散。
了解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法规以及蔬菜农药残留物标准,将有助于理解中日关于蔬菜进出口的贸易争端。
了解日本有机农产品标准与市场前景,将有助于为解决中日蔬菜进出口贸易争端开辟新思路。
目的
本文的目的是
增进对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法规与管理体制的了解;
通过国际比较分析,论证日本农药残留标准是否技术性贸易壁垒,增进对日本农药残留标准的了解;
了解日本对有机农产品规格标准的规定(JAS);
了解日本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态度;
为改善中国蔬菜出口日本的供应链管理提供启示。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法规
植物保护法适用于对进口植物包括蔬菜、水果、谷类、豆类、花和种子的卫生检疫。
执行机构为农业、林业和渔业部(MAFF)下属的植物保护局(PPS) 。
防止家畜流行病法适用于对进口动物包括活的动物和家畜产品的卫生检疫。
执行机构为MAFF 下属的动物检疫服务局。
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内市场流通的所有食品的安全标准,也包括所有的进口食品。
执行机构为健康、劳工和福利部(MHLW)下属的食品卫生检疫局(FSQC)。
植物检疫和食品卫生检疫的不同目的
动植物检疫检查与食品卫生检疫的目的不同
动植物检疫检查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会对国内农业生产产生巨大危害的植物疾病、病虫害或者流行病,确保高质量的农产品进入国内。它不以确保食品卫生为直接目的。
而食品卫生检疫是检查国内市场流通的食品是否安全。只有通过了食品安全检疫局检查的食品才能进入国内市场。
日本对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和卫生检疫流程
加工食品、鱼和贝类
新鲜蔬菜、水果、谷类、豆类
动物和家畜产品
植物保护
PPS (MAFF)
动物检疫
AQS (MAFF)
淘汰、弃用、焚烧
食品卫生法
FSQS (MH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