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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的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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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的规定.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8/1/31 文件大小: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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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的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网络是学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依托和基础设施,是开展干部培训、学历教学、科研咨询以及信息交流的主要平台。为了加强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接入学院校园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用户,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校园网络建设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领导。
第四条学院机关党委(宣传部)负责学院门户网站制作、信息审核与发布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总体方案的设计与建设;负责校园网络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负责网络设备及线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
第三章用户管理
第六条校园网用户分为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单位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正式机构;个人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教职员工或学员(学生)。
第七条学院各单位用户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与校园网连接前,必须先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然后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第八条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不得恶意占用他人地址。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九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各种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向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各单位的软件、硬件资源,应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技术支持下安排联网。
第十条校园网络的光缆、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主干网络接口设备分置于教学楼、办公楼内的,未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计算机联入校园网或使用网络资源。
第十一条校园网络运行费、校园网通讯费和校园网络维护费由学院按年拨专款支付。
第十二条各教学、科研和管理部门,凡利用校园网络进行网络资源开发或应用系统开发,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网络技术规划,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所属各部门的服务器、应用系统、网络设备由各部门自行负责管理。
第五章网络安全
第十四条鉴于互连网上存在较严重的计算机病毒、网络蠕虫、木马程序、恶意软件以及较严重的网络攻击等行为,入网用户负有保护自身及不影响其他用户使用安全的义务和责任。接入校园网的用户计算机终端,必须达到最基本的安全标准后,方可入网。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