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保证资料形成和编制办法
一、竣工文件总目录及编制具体分工和要求
(一)竣工文件总目录及具体分工
详见《浙江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二)编制要求
1、各种资料力求原始、齐全,真实可靠,杜绝伪造。新的评定标准中明确规定: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和评定。
2、各单位要专人负责资料的积累和编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3、有关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和整理。
4、资料应签认齐全(提醒:经常检查到资料中施工班组人员签认不齐全)。资料需经三审:监理工程师签认→质监站审核→验收委员会终审。
5、格式应符合两个国标:GB/T9708-88及GB/T11822- 89。
二、资料形成前的基础工作
(一)工程划分及编号
划分工作是质量检验、质量评定及资料归类整理的基础工作,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做好。
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参照评定标准中总则和附录A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按合同段为单位进行划分。该项工作由监理和承包人共同进行,列表备用。划分完成后需报总监和建设单位确认并报质监站备案。具体划分如下:
1)单位工程划分
A、每个合同段的路基、路面、中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B、大桥、特大桥、互通式立交工程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分离式立交和高架桥按桥梁标准划定;复杂大桥、独立大桥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具体划分。
C、隧道工程中长隧道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中、短隧道合并起来为一个单位工程(中隧道权值为2,短隧道权值为1)。
2)路线分部工程划分
均以1km的整公里桩号(K桩)为界进行分部工程划分,零星桩号则不管路线长短均需单独列出。标段单位工程汇总评定时,直接按上述分部工程划分要求进行,但需根据路线长短进行加权平均。
3)桥梁分部工程划分
无论桥梁大小,均以每座桥为独立单元进行划分。
桥梁一般可分为:基础及下部结构、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上部结构现场浇筑、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防护工程及引道工程6个分部工程。
基础及下部结构:以墩台为分部单元,该单元内所属的所有桩基、立柱、盖梁等单个构件全部划入该分部单元内。
上部构造预制安装宜以每孔为单元(或分项)(不属同标号、同类型的梁板除外),该单元内所属的所有梁板预制、梁板安装等项目均划入单元内;
上部构造现场浇筑、总体及桥面可根据分段施工实际情况掌握,不必按孔号列出。
2、施工单元的划分
1)路基土石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一般可划分在构筑物两侧;原有断面处;整桩号断开等。
2)路面工程:考虑施工车辆通行及尽力满足全封闭施工原则进行。
3)结构物按施工图内容(实际施工段长)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