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类会议制度范文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
(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
(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
(7)召开民主生活会。
(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5、党组会议的组织:
每次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不作临时变动。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应提前3—5天通知党组成员。
党组会议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采取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的问题做出决定。
6、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
7、党组会议的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会议决定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
凡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党组成员有权提出复议。但未经党组会议复议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来的决定。
8、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
二、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2、会议出席人员:
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负责记录。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
(2)研究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有关重要问题;
(3)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5)通报有关情况;
(6)应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4、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管局领导负责落实。
三、局办公会议
1、局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