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呼市物业管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不断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让人民群众人人享受创建成果。根据“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卫”方案制定如下:
一、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卫领导小组)。
组长:巴图(市房产局局长) 副组长:张焕宏(市房产局副局长) 陈巴特尔(市物业处处长) 成员:段露芳(市物业处副处长) 韩朝惠(市物业处管理科科长) 贾宏(新城区物业局局长)武忠贵(赛罕区物业办主任) 张毅(玉泉区物业办主任)周梅(回民区物业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
主任:陈巴特尔副主任:段露芳韩朝惠成员:由管理科、协会及四区物业办抽调人员组成
二、任务与要求
(一)明确责任目标
1、“创卫办”要根据“创卫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创建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四区物业办(局)创卫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督办四区物业办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创卫工作的通报、简报等宣传工作
2、四区物业办(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成立创卫工作小组,制定辖区创卫工作方案,真正做到领导、工作人员、措施、标准、责任五个到位。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现状,分开好、中、差三个层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卫生监管力度,重点督促中等及差的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小区的卫生管理,健全各类卫生设施,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收集、储存、清运符合卫生要求。
(二)具体要求: “创卫”是一项十分艰巨、繁重长效的系统工程,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到:
1、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