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普通砖(包括烧结、蒸压、混凝土普通砖)、多孔砖(包括烧结、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
注:1 采用非黏土的烧结砖、蒸压砖、混凝土砖的砌体房屋,块体的材料性能应有可靠的试验数据;当本章未作具体规定时,可按本章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相应规定执行;
2 本章中“小砌块”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简称;
3 非空旷的单层砌体房屋,可按本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抗震设计。
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般情况下,。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房屋类型
最小抗震墙厚度(mm)
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6
7
8
9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高度
层数
多层砌体房屋
普通砖
240
21
7
21
7
21
7
18
6
15
5
12
4
多孔砖
240
21
7
21
7
18
6
18
6
15
5
9
3
多孔砖
190
21
7
18
6
15
5
15
5
12
4
—
—
小砌块
190
21
7
21
7
18
6
18
6
15
5
9
3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
普通砖、多孔砖
240
22
7
22
7
19
6
16
5
—
—
—
—
多孔砖
190
22
7
19
6
16
5
13
4
—
—
—
—
小砌块
190
22
7
22
7
19
6
16
5
—
—
—
—
注:1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I/Z高度处;
2 ,房屋总高度应允许比表中的数据适当增加,;
3 乙类的多层砌体房屋仍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其层数应减少一层且总高度应降低3m;不应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
4 本表小砌块砌体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房屋。
2 横墙较少的多层砌体房屋,,层数相应减少一层;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还应再减少一层。
注:%以上;其中,%%以上为横墙很少。
3 6、7度时,横墙较少的丙类多层砌体房屋,当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并满足抗震承载力要求时,。
4 采用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的砌体的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70%时,房屋的层数应比普通砖房减少一层,总高度应减少3m;当砌体的抗剪强度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取值时,房屋层数和总高度的要求同普通砖房屋。
多层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的底部,;当底层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时,。
注:当使用功能确有需要时,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普通砖房屋,。
多层砌体房屋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
房屋最大高宽比
烈度
6
7
8
9
最大高宽比
2
注:1 单面走廊房屋的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
2 建筑平面接近正方形时,其高宽比宜适当减小。
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
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m)
房屋类型
烈度
6
7
8
9
多层砌体房屋
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5
15
11
7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11
11
9
4
木屋盖
9
9
4
—
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
上部各层
同多层砌体房屋
—
底层或底部两层
18
15
11
—
注:1 多层砌体房屋的顶层,除木屋盖外的最大横墙间距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