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受托加工方交增值税)
具体规定
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交割(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3)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
(4)寄售代销、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销售(邮政部门以外)、
(6)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邮政部门以外)、
(7)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
(8)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
(9)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时一并销售的附于土地、不动产上的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应征增值税
(10)企业重组过程中实物资产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1)供电企业提供电压调节劳务并取得并网服务费应征收增值税
(12)融资租赁
批准状况
融资租赁货物最终所有权
缴纳税种
所属项目
央行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商务部)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
营业税
金融业
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
服务业——租赁业
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增值税
销售货物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既不交增值税也不交营业税)
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
(15)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
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
所收款项全部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16)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从事汽车销售的代收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征增值税。
(17)销售及开发软件
征收增值税的行为
不征收增值税的行为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
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
(18)印刷企业征收增值税的适用项目及税率
印刷企业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行为,按货物销售依照图书报刊杂志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
不同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加工劳务的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视同销售行为【内内、内外、外外】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达到起征点,就销售额全额征税。】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要点
具体规定
基本划分标准
年销售额
的大小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生产、修理修配),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资格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提出申请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应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特殊划分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