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销售公司规章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结合销售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为了服务好客户,公司规范化管理,工作时有据可依,及时高效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销售公司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营销人员部分:
第一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做到守法销售,如触犯法律法规,违法乱纪,责任自负。
第二条:销售人员要认真学习营销知识并了解公司产品的工艺和生产情况,做到诚实守信,努力开拓市场,维护好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利益,如有损毁公司声誉和利益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出差在外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凡事三思而后而行,决不能冲动行事,如果个人因违反原则而造成货款丢失等后果,由个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禁私自用货款从事个人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停止工作并及时追回货款,拒不交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每月出差天数不低于公司规定(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工资和补贴及提成按规定支取。旷工一天罚款300元(并填写出不低于500字的深刻认识)旷工超过3天,属自动辞职。在公司期间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早7点15分前),其它时间按公司规定时间出勤。迟到、早退5分钟内,交款2元。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1分钟罚款1元(书面请假除外。电话或信息请假无效)。
第六条:出差期间以邮件形式反馈的市场信息要按规定时间、准确、真实的及时反馈。属质量问题,必须亲自从库内找包装完整(至少3到5箱)重新查看、有异味品尝后情况,现场与公司沟通,并以照片和文字形式发邮件回公司,直至到公司有处理结果,客户同意处理结果方可离开。
第七条:出差期间要认真详细总结市场情况和下次出差的运作打算(可回公司3天内交),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发邮件回公司。
第八条:每次出差回公司后要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报销有关出差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本次全部费用不在报销。
第九条:在诸城期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完成工作。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要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落实、执行好。
第十一条:每月每人至少自觉学习两篇与服务和销售工作有关文章及写出心得体会,无学录的每篇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年底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形成文字性以邮件形式通知执行。
以上规定,不执行的每条罚款100元。每月累计超过3次违反的,写出不低于500字的深刻认识。无视规定的属自动离职。
二、内勤人员部分(含门市部):
第一条: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早7点15分前),其它时间按公司规定时间出勤。迟到、早退5分钟内,交款2元。迟到、早退,超过 5分钟,每1分钟罚款1元(书面请假除外。电话或信息请假无效)。
旷工一天罚款300元(并填写出不低于500字的深刻认识)旷工超过3天,属自动辞职。
第二条:部室(含门市部)的所有工作和报表,都要准确无误的按要求和日期完成,不按规定要求完成的,一次罚款10元。
第三条:安排的临时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不汇报完成情况(要求书面汇报的必须书面汇报),每一次罚款10元。
第四条:外出不请假和请假不填写《登记表》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第五条:上班时间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聊天、打牌、玩游戏、网购等),每次罚款100元。
第六条:因工作失误造成货物或资金丢失的,按损失赔偿,停止工作并按公司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