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好处:
1、税收扶持:如果是发明专利授权,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五年内给予减免,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设计版图登记证书则享受三免两减半。(中资企业拿到受理通知书即可办理)。
  地税:增值税的25%,营业税的100%,企业所得税的40%。
2、资金扶持:优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如科技创新基金,小巨人基金等)
3、财政担保贷款支持: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后给予该项目连续12个月贷款贴息支持。转化中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市人才资金资助、享受政府津贴。
4、人才引进:项目主要研发人户口(及配偶和子女)迁入本市、免城建费。
5、职称评定:项目转化人可破格评定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税收抵扣: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在沪的企业(包括外商)以企业税后利润投资于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返还对应的已征所得税的地方收入部分。
 
一、项目名称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二、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依据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程序》
 
三、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应具备条件
1、项目的核心技术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指导目录》,该目录采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的核心技术拥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包括:近3年内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近2年内获得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项目的知识产权可以是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知识产权实施权;
3、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凡属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所形成的产品(服务)属于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5、项目的总体技术与其它同类产品(服务)相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且项目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属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1、一般性的工艺改进或产品改型所形成的产品(服务);
2、已形成规模销售(提供)的成熟产品(服务)。
 
四、申请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简称“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