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4
编号:
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
(应收账款付款人全称)
鉴于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下称“债权银行”)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为),根据该合同,我公司将下列应收账款质押给债权银行,特向贵公司发出本质押通知。
质押应收账款
以下第款约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债权银行:
质押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基础交易合同名称
基础交易合同编号
应收账款付款人
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到期日
发票号
备注
(二)
二、贵公司确认并同意:
1. 我公司将按上述基础交易合同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贵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效性无异议。我公司已完成上述应收账款的发货,贵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效性无异议.
,债权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要求贵公司履行付款义务。贵公司向债权银行付款即为相应履行贵公司对我公司的付款义务。
,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前,未收到任何有关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或转让的通知。
,贵公司将按照该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就该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主张抵消。
: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交易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若与上述专用账户不一致,则于本通知发出之日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债权银行事先书面同意,贵公司不将上述应收账款付至上述回款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6. 未经债权银行事先书面同意,贵公司将不采取现金或转账以外的结算方式。
出质人: (公章)
债权银行: (公章)
年月日
回执
我公司同意并遵守本质押通知书的全部内容。
应收账款付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年月日
(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