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4章 建设工程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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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练习题
本章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工程勘察和设计是工程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程序。建设工程在施工之前,必须要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还要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所进行的上述活动就是工程勘察和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活动,必须由具备法定条件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通常,建设工程的业主与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专门机构签订勘察设计委托合同进行勘察设计活动。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上述规定说明,勘察、设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由于勘察设计活动的内容相当复杂,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同内容十分专业化,为使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能够顺利进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0年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并推荐使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00-0203,GF-2000-0204)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GF-2000-0210)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虽不强制使用,但由于其条款设计的科学性和完备性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技术经济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成为了勘察设计活动中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明智选择。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分为两种。其中,GF-2000-0203版本适用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含凿井)、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GF-2000-0210版本适用于岩土工程设计、治理和监测。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也分为两种。其中,GF-2000-0209版本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的设计;GF-2000-0210版本适用于专业建设工程的设计。
以上两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虽因内容的不同而各有两个版本,但从条款来看,其实质都不外乎《合同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即当事人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适用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含凿井)、工程测量和工程物探的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3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勘察证书等级:
签订日期: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特征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日期
(内容)与技术要求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
(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__年__月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