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集团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4、有害因素: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全面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根据负责监护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修订)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
。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组织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部门
行政职务
受过何种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专兼职
备注
主管
公司职业卫生培训
分管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管理职责
董事长(法人代表)职责
⑴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⑵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⑶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⑷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⑸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⑹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⑺对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⑴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
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
⑶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
⑷及时、如实向市局、区局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部门职责:
1、安全生产部职责(主管职业病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⑴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⑶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机构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