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库房内所有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等的管理。
第二条职责:库管员按本制度管理库房物料,保证库房物料的安全、完整,保证科研正常用料。
第二章库房管理
第三条物料的分类
(一)合格物料: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
(二)不合格物料:经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包装材料、设备及零配件、后勤物资、退回的质损物料、不合格成品。
(三)待验物料:寄存等待检验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四条物料管理流程图
第五条物料码放
(一)物料搬运、堆垛等作业,严格按商品外包装标识的要求,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二)物料按不同类别、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分类分区定置,码放于洁净的仓库或仓库货架上:
1、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分库或分区码放。
2、贵重物体专柜或存存库放。
3、挥发性物料密闭贮存。
4、固体、液体分开存放。
5、易燃、易爆和其他化学试剂专库存放。
(三)以货位单位,挂放标志牌,并填写好《货位卡》,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条件允许还应标明现存数量。如实记录该货物位物料的情况。每批货进库时必须进行编号,在《货位卡》上注明编号。
(四)货物码放符合规定距离
1、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00厘米。
2、垛与梁间距不少于30厘米。
3、垛与墙间距不少于50厘米。
4、垛与柱间距不少于30厘米。
5、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5厘米。
6、保持库区内道路通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200厘米。
7、货垛与库区内设备、设施保持一定距离,离电器、消防设施不少于50厘米,离灯垂直距离不少于20厘米。
(五)码放整齐,不可到置,且合格证(取样证)向外;贴有取样证的考外码放。
第六条物料养护
(一)清洁:保持库区内环境和物料外表面的清洁;收发料后及时清扫地面,对存放物品的表面及们窗,定期作好全面清洁。
(二)防高温、防潮:
1、安置降温除湿设施,配置温湿度计。
2、按所存放物料的贮存要求,控制库区的温湿度。每日上午(9:00—10:00点)、下午(15:00—16:00点)各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
3、库管员每周全面检查各物料贮存情况一次,并如实填写《库房巡检记录》。4、梅雨季节和高温季节增加检查频次。
5、对易挥变质的原辅料重点检查外包装是否受潮,者重检查其下层及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高温、多雨季节增加检查频次。
养护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发现帐、卡、物等不符时,要立即查明原因。
2、进行质量检查时,对易变质品种、外观变化、有吸潮、霉变现象的产品时进行复检,交检验室取样检验,暂停出库,挂好待验标识。待收到检验报告书后,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
3、发现物料包装破损,应跟换新包装并单独码放第一时间领用。
第七条安全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安全标准。
(二)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员必须亲自陪同。
(三)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注意门锁安全,经常核对帐、卡、物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