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广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秩
序
册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
广东实验中学
协办单位:广州市田径协会
广州市省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地点:广东实验中学
时间:2011年12月2日至4日
2011年广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
广东实验中学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田径协会
广州市省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2011年12月2日至4日(3天)
五、竞赛地点:广东实验中学(芳村校区、橡胶田径场)
六、参赛单位: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局为单位可分别组成甲、乙两组参赛。
七、竞赛项目:甲、乙两组的比赛项目相同
(一)男子高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栏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标枪(700克)、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铅球、1500米)
(二)女子高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400米栏(、栏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三)男子初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栏距
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标枪(700克)、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铅球、1500米)
(四)女子初中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栏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八、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本次运动会设甲、乙两组,分组进行比赛。
1、甲组:为普通学校的学生。
2、乙组:为省体工队田径集训队员(正式队员不能参加),省体校、伟伦体校的正式田径队员。
(二)各参赛单位可分别组成男、女子高、初中甲、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区(市)属学校的在读学生(省属、市属中学由属地区(市)教育局组织报名),不得临时调区(市)组合(挂读生、借读生回原学籍学校的属地教育局报名参赛)。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成绩,通报批评,并暂停该校2年的参赛资格。
(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广州市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组委会审查学籍号不符者则取消报名资格,不能补报队员),并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办理(不受理回执报名)。
(四)凡是补习班和重读的学生及省体工队田径专项的正式队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高、初中男、女子甲、乙各组,每组限报运动员10人,男、女运动员人数不得调剂。每组教练员1-2人。
(六)各组每项目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全能项目每组限报1人,并不得兼报其他单项(可兼报接力)。每组每项接力队限报1队。
(七)各参赛单位需派一位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领队,按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并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
(八)运动员必须经医生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报名表上需有医务专用章确认。
(九)凡是报名参加1500米、3000米、5000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出具当地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心电图”检验证明,并需附有医嘱。于11月29日(星期二)下午的教练员会议时交大会医生审核,健康正常者方能参赛,审核不合格者不能换人及更改项目。
九、保险工作:
各参赛单位负责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场途中及比赛期间),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凭证领取“参赛证”,未办理者一切后果自理。
十、报名办法及教练员会议时间:
(一)凡是报名参赛的单位于11月18日前上,运动员报名时上报的数码照片必须为大一寸彩色近照(33×46毫米),分辨率为96dpi,图片大小为130×180。
(二)各参赛学校上网报名后,需打印:
1、集体报名表一份;
2、每一位参赛运动员的个人资格表各一份;
3、每一位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