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收养& 收养登记
第七小组
小组分工明细
组长:喻婷司南
组员:周芸安陈佳邓蕾肖意刘丽君刘敏李明
收养人应向机关提供的材料(邓蕾)
送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材料(肖意)
收养登记程序(刘丽君)
收养关系的解除(刘丽君)
涉外收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材料(刘敏)
涉外送养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材料(李明)
涉外收养登记程序(陈佳)
负责演讲: 周芸安肖意陈佳刘丽君喻婷司南
目录
收养
1
中办法
2
3
利弊
4
外办法
收养
含义:指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从而使本无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One
保护被收养的未成年健康成长
Five
不得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Three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
Four
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的原则
Two
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
中办法
收养
1
4
2
3
5
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程序
送养人所具备条件及应向机关提供的材料
收养人所具备条件及应向登记机关提供的材料
收养
机关: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
程序:
申请
审查
登记
申请
One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一方不能到场的,应出具经过社会基层组织证明或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Two
收养人应提供收养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和有关自己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材料。
Three
送养人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有关自己符合送养条件的证明材料。
审查
One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期限为30天。
Two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
登记
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