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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教职工考勤实施细则(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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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教职工考勤实施细则(新).docx

上传人:mh900965 2018/2/12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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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教职工考勤实施细则(新).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田黄镇瓦曲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科学、优质、和谐、持续发展, 根据《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关于邹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细则,请遵照执行:一、工作要求及待遇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严禁空堂。无故迟到、早退5次(含办公)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5分。每旷工一天扣发绩效工资五十元;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天,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予以降职;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一)旷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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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产假: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女职工产假六个月(含寒暑假和法定假日),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引流产的可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引流产的可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2)女职工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各校每天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3)晚婚晚育且妻子正常生育的,给予男教职工七天护理假;
(4)产假休满六个月的教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大中专毕业生在见****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期要相应延长。
3、产假在教师综合考核中不扣分。
(三)病假
(1)教职工每学期病假累计最多十天,病假每学期合计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病假累计超过十天的,每超一天扣发绩效工资二十元;
(2)一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的,除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外,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取消当年评先
树优资格;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80%计发。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教职工因大病(大病统筹规定的)需住院治疗的,住院20个工作日以内的视为出勤,超过20天的每天扣2分,其它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以医院出具的住院手续为准),住院5个工作日以内的视为出勤;超过5-10天(含10天)的每天扣2分;超过10-20天(含20天)的每超1天扣3分,教职工因父母、配偶、子女患病住院治疗,需请假陪床护理的,每学期每人次照顾10个工作日以内的视为出勤,超过10天每天扣2分,
(4)除工伤外,当年病假超过2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当年
评为优秀;病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当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大中专毕业生在见****期间休病假的见****期要相应延长。
3、病假综合考核计分
(1)学校每学期照顾2天小病假。超过两天的,小病请假1天以内扣2分(含1天);1-3天以内(含3天)每天扣3分;3天以上每多1天扣4分(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1天),一学期内连续15天或累计20天,。
(2)半天以内扣1分,但要把请假期间的课补上。一周以内累计3次算一天,一月以内累计6次算一天(一周内超3次从第4次开始算一天;一月内累计超6次从第7次开始算一天)。
(四)事假
1、事假规定:
(1)全体教职员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教职工事假每学期累计最多七天,事假每学期合计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每超一天扣发绩效工资二十元;
(2)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的,除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外,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3)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五)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