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离职办理流程,理顺离职交接工作事项,确保离职员工工作交接能系统、规范的进行,避免员工在离职交接工作过程中产生交接工作不清,接交人不知具体工作事项,影响员工正常离职及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完善《离职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车间部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管理人员离职办理
(一)员工正式辞职
1、员工提出辞职,所在部门必须在两小时内进行反馈。
(1)员工提出辞职,部门经理立即将员工工作状态及辞职原因电话告知行政部主管,行政部将信息登记留存。
(2)各部门经理级及以下负责人提出辞职,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提出离职由直属领导)立即将员工工作状态及辞职原因电话告知行政部主管,行政部将信息登记留存,同时行政部主管两小时内将辞职情况向分管副总汇报。
2、员工提出辞职后,部门经理经沟通挽留,离职意向仍坚决的,部门经理告知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表单及填写要求如下:
(1)附表一:《员工辞职申请表》
填写要求:辞职员工需将基本信息以及离职原因手写并签字。
(2)附表二:《离职工作交接明细表》及固定资产明细表
填写要求:离职员工明细表中的各项内容,离职员工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填写,每项内容有明确交接人的,相关交接人必须签字确认,是否了解栏填写“是”,工作项无具体内容的,可填写“无”,每项均需接交人签字确认,此表需逐级签至主管,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均需对离职员工工作交接项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问题后签字,如若因审核不严格,导致离职员工漏交,或者交接不实,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逐级承担。
在上报的离职员工工作交接明细表中,需明确具体接交人和监交人,如因离职员工个人原因导致资产交接不实、不清,所造成的损失由离职员工本人承担。
(二)员工因不胜任被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不胜任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进行约谈,谈话内容包括:现工作状态、业务能力及工作成果,表述员工不适合在公司继续任职。
2、与员工谈话时必须讲明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原因与事由,列明事实情况,若员工对离职存在异议须当场进行回复,不得将问题遗留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解决。
3、与员工就解聘事宜达成一致后,须安排离职人员填写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后,员工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时。
4、行政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向员工明确工资结算日期、方式及社保档案关系办理时限。
5、如员工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部门在报件劝退该员工时,必须后附该员工岗位的《岗位任职说明书》,并标注出不符合《岗位任职说明书》的标准项。如被劝退员工为试用期员工,由招入该员工的招聘人员承担期权考核责任;如被劝退员工为正式员工,由该员工所属部门主管承担期权考核责任。
(三)员工因严重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
1、部门主管、经理就违规行为、违反制度条款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赔偿损失金额必须在辞退书中明确注明,待董事长批后转行政部,涉及赔偿损失费用必须真实、合理。
2、在确认员工对离职原因及处理结果无任何异议并工作交接完毕后,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并向员工明确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的总和,以及费用结算、社保档案关系办理的期限,同时明确告知员工本人,离职人员、部门主管经理双方签字确认后由行政部发放《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3、部门经理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