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垄断收入的税务治理探讨
[ 摘要] 。这种收入分配差距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提出了垄断高收入的税务治理对策。
[ 关键词] 垄断收入税务治理对策
一、我国行业差距现状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行业间收入差距呈现日渐扩大的态势。1988年~2004年,,收入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职工年均工资的绝对差额由1999年的7214元扩大为2004年的27377元,拉大。2007年,国资委对2004年~2006年期间各中央企业、各省(区、市)、市(地和增长情况8 tt t 8. com进行调查,资料显示:中央企业员工年平均工资递增速度最快,%;电力、电信、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3倍,实际8ttt8收入差距可能~10倍。这种收入分配差距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已影响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垄断行业高收入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垄断行业绝大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行政手段而形成的垄断,这些垄断行业大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或者计民生的行业,具有很强的行政垄断性,占据较多的往往 t8. com高于竞争条件下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形成高额垄断利润率,为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ssbbww. com,我缺乏相关立法和监督,对工资外收入更是控制乏力,审计监督水平低,导致. com了垄断企业内收入分配相当自由,少有有力的外来干涉和监督管理,上涨。
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另一重要行税制并没有对收入分配起到较好8 t tt o m的调节作用。税收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是通过多环节税种设置来实现的,如在收入的取得环节设置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在收入的使用环节设置消费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燃油税等;在收入的积累环节设置财产税,而在收入的转让环节设置遗产税和赠与税等。这些税种在收入调节广度和深度上可以和协调,而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不同阶层收入分配最直接的工具。从我国现行税制来看,直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税种较少,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车船税等财产行为税,房产税的课征范围有限,遗产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仍处于缺位状态www .ddd Tt. com。
三、垄断高收入的税务治理对策
,在条件成熟时开征垄断税
将垄断利润转归国家的最好方式,是征收垄断税。的竞争性行业。在竞争性行业,通过竞争形成平均利润率,而垄断性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特有垄断地位获得ssbbww超额利润,这部分超额利润不应该归某个行业或企业,而应该通过征税的方式收归国家所有8 tt 。垄断税的职能是使垄断企业实际8ttt8获得ssbbww的利润率接近平均利润率,把垄断企业置于平等竞争的环境,这对于推动垄断企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
流转税的特点决定了流转税在社会经济的调控中,其主要的调控对象是经济总量与结构。但是dddTt,流转税也有一定功能。来调节不同行业的利润水平。另外,我国目前的消费税只是对部分商品征收,要发挥消费税在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