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茶陵县公路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茶陵县公路局
单位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
3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国务院
地方法规
4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部门规章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交通部
6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交通部
7
路政管理规定
交通部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 行政许可(共8项)
1、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十九条
(二)、行政处罚(14项)
、挖掘公路
、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进行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