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荷兰通关指南
一、进出境手续
根据荷兰海关手续,在船只进港后,开始卸货以前,船长应马上向海关提交一份普通报告单。在某种情况下,海关也可允许先卸货后报关。
进口物品报关时可以分为国内消费、在保险仓库或海关仓库储存、过境、转运其他地方交货和再出口等不同情况。
进口物品可以在城市运输公司和运输报关代理人经营的海关仓库中临时存储。存储期间在海关监督下可以对物品进行分类、包装等加工。
再出口物品可以办理免关税手续,但是需要用现金、债券或海关认可的其它物资抵押,待物品再出口后再予以退还。如果集装箱内所装物品可以肯定属于再出口商品,海关也可以不要求抵押品。
当准备通过荷兰转运它国的物品到达卸货港后,这些物品无论是在卸货港还是在目的地,均应通过海关官员办理正式准入手续。荷兰对过境商品不征税,但要向过境商品的运输代理或船上负责人颁发过境签证,然后可以卸货并接受海关检查。如果能加盖印记还需加盖印记。
二、货物仓储货运代理
荷兰的港口区域有许多仓储和分销设施。
根据荷兰海关法的规定,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进口货物在进入销售环节以前可以免交关税、交易税或增值税等费用。在荷兰、仓储分海关仓库仓储和海关保税仓库仓储。
,短期仓储一般仅限几个月时间,此类仓储无需报关单,凭海关文件便可办理入库手续。长期仓储一般不超过5年,由仓库经营者递交一份申请表后即可办理入库。
,用于存储未纳税的应税商品,商品入库后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运出。保税仓库分为三种:⑴公共保税仓库,此类仓库由海关担保和监管,货物不受检查,可为任何人提供仓位,存货量不限。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港区设有这类仓库。⑵私营保税仓库,此类仓库由海关监管,货物不受检查,但啤酒、烟草制品、含酒精饮料除外。仓储时间不限。⑶假设的保税仓库,仓库经营者自己管理,并承担付税担保,一般存储较易鉴别的货物,存储时间不超过5年。
三、进口单证
。一般应有下列内容:运输日期及地点;商品产地;托运人及受托人名称及地址;运输方法;包装的编号、种类和唛头;集装箱种类;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重量等详细描述;商定的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运输企业负责人签字等。
,荷兰对各种提货单样式无特殊规定。一般应在上面注明货主名称、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装运港和目的港、对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运输费用清单、全套提单数、提单签发日期和承运人签名等。提单内容应当与商业发票和货物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如果是航空运输货物,那么航空运单可取代提货单。
,但是进口商和信用证可能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如果需要产地证明的话,应由被认可的同会出具,通常需要增加一份副本以供存档。
、马、猪、肉类、加工肉食、动物脂肪、骨粉、血粉、食用家禽等进口商会,要求有由原产地兽医出具的正式卫生或商检证书。
,它们是手提灭火器、离心机、脱粒机、升降机、磨床、变压器,煤气设备、电度仪表、汽车、供水设备等。
四、进口关税
荷兰关税主要采用从价关税,也就是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