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尊敬的天桥区计划生育局计生办的负责人:
您好!
我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过程中遇到了困难,所以冒昧的给您写这封信件,希望得到您的解答!
首先我把我的详细情况表述如下:王俊,女,28岁,硕士,1983年1月出生,济南市天桥区的常住人口,我的户口所在地是济南市天桥区乐安街13号3单元601,我是2009年9月28日在天桥区婚姻登记处和我的丈夫马阳登记结婚(我和丈夫都是独生子女)。结婚后我居住到我的丈夫马阳的家中,新家地址为天桥区汽车厂东路1号碧水尚景4-2-403。我2009年7月毕业于济南大学,毕业后工作非常难找,终于10月份找到一家小民营单位,单位很不正规,没有负责计生的部门,只给缴纳五险。
2010年4月我准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在互联网上得知《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领程序和规定具体为: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当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我来到我户口所在地富康街街道办事处办理,工作人员以我有单位,并且单位就给我缴纳五险为由,不给我办理,于是我又来到街道计生办询问,一名姓刘的女工作人员仍以上述理由不给办理,要求我必须去单位办理。并且在我寻问解决办法时,她看报纸喝茶,工作态度不好并且毫无配合之意。
作为国家公务员,一名人民的公仆,当一位在她的管辖地区居住了28年的普通公民遇到困难时,不曾有任何帮助他人之心,看到别人痛苦流泪,悲伤无助时更不曾怀有一丝丝的慈悲之心,我表示强烈的不满。我晚婚晚育,遵纪守法,出生在这条街,生长在这条街,但在我想要要孩子的时候,街道办事处缺不想为我办理孕前的服务工作,不想承担这份责任。怀着失望的心情,在无助的时刻,我只能向您求助,急切希望等到您的解答,并且盼望尽快得到解答。如果还不能解决,我将用滴水穿石的恒心向上一级计生单位投诉,因为我坚信我是最遵纪守法的公民,如果一名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都得不到社会的保护,那这个国家还来保护哪些人。
对不起,心情非常激动,说话语无伦次,失望和些许愤怒的心情无法言表,请您谅解,期盼解决方案。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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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