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临清短租房合同 】是由【毛毛雨】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临清短租房合同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合同如下::山东省临清市X街X号,房屋的具体地址应由出租方提供并确保其准确性。: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X平方米,面积测量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有权进入并使用租赁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年月日,除非双方提前终止合同或达成续约协议。:若承租方希望续约,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X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出租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并在收到承租方续约申请后X日内通知承租方是否同意续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租金支付周期为一个月。:承租方应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应在每月的租金支付周期内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租金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支付给出租方。: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X元。: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房屋无损坏且符合租赁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和维护条件,出租方应在X日内退还全部押金。:租赁合同到期后X日内,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押金。: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设施,并遵守相关的物业管理规定。:出租方负责房屋的结构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承租方负责日常的清洁和维护。:若承租方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或设施损坏,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租赁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房屋所有权转移等。:若双方同意终止合同,应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在X日内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若承租方未能按时搬离,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求承租方搬离,并要求承租方支付逾期搬离期间的租金。:若出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提供房屋、未能维修设施等,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未能合理使用房屋等,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和纠纷。: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租赁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房屋保险,以保障自身利益。: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饲养宠物。:承租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对访客进行管理,防止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合同修改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合同补充条款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附在合同后。:合同附件中应包含房屋内外照片,以证明房屋的实际情况。:合同附件中应包含租赁押金的收据,证明押金已支付。:合同附件中应记录房屋钥匙的交接情况,以证明钥匙的交接。:合同签字页应由出租方签字,以证明出租方同意合同内容。:合同签字页应由承租方签字,以证明承租方同意合同内容。:附录中应列出房屋内的设施清单,以证明房屋内设施的状况。:附录中应包含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以证明合同的合法性。:本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租赁合同在租赁期满后自动失效。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房屋照片要求:附件中应包含房屋内外照片,照片应清晰展示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房屋的结构、装修、设施等。:租赁押金收据要求:附件中应包含租赁押金的收据,收据应由出租方开具,证明押金已支付。:房屋钥匙交接记录要求:附件中应记录房屋钥匙的交接情况,包括交接日期、时间、地点、双方签字等信息,以证明钥匙的交接。:房屋设施清单要求:附录中应列出房屋内的设施清单,包括设施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以证明房屋内设施的状况。: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要求:附录中应包含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证明合同的合法性。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未能按时提供房屋、未能维修设施、未能履行合同中的其他义务。责任认定:出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示例说明:若出租方未能按时提供房屋,导致承租方无法按时入住,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未能合理使用房屋、未能遵守物业管理规定。责任认定: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示例说明:若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指出租方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一方。:指租赁房屋并支付租金的一方。:指承租方为使用租赁房屋而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指承租方为保证租赁合同履行而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指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指对住宅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