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1年温岭市各级机关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31名,其中:乡镇机关招考45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12名;从我市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30名(指考录计划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0年12月31日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台州人才网()
温岭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
(1)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2)台州生源(含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
“村官”考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见招考计划。
:本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市法院、检察院副主任科员、科员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
1975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法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
、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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