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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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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案例1】
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利用外资进行改组。2003年12月,甲企业和美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2004年1月1日,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日签发的营业执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下:
(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美元。乙公司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向甲企业支付500万美元,其余500万美元在2004年12月31日前付清。
(2)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
(3)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4)丙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企业委派2名,乙公司委派3名,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丙企业的董事长由甲企业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
(5)在丙企业的经营期限内,如果乙公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应通知甲企业,并报原审批机构备案。
(6)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合营期限视经营情况待定。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逐点指出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价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1年内付清。在本题中,自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的款项低于价款总额的60%。
(2)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符合规定(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原企业承继;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继)。
(3)丙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4)丙企业董事的任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4年(而非3年)。
(5)乙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者时,应当经合营他方的同意(而非通知),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而非备案)。
(6)在合营合同中未约定经营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从事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经营期限。
【案例2】
甲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A企业持有40%的股份。2005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知各股东,于2005年5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1)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回购本公司的股票;(3)甲上市公司拟与控股股东A企业达成的关联交易。
在5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对“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8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500万股。
(2)对“回购股票”的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2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200万股。
(3)因甲上市公司使用控股股东A企业的专利权,甲公司拟向A企业每年支付1000万元的专利权使用费。对该项交易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3500万股。股东大会通过了该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根据控股股东A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对该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2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2500万股。股东大会通过了该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回购股票”的提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股东大会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股东大会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答案】
(1)“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回购股票”的提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回购股票”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