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落后,经营效率低下,公司治理上的缺陷是重要。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其他两家银行的改革也在有序地推进。而此次改革,焦点问题就是真正促成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健全。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股份制改造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四大国有银行居于金融体系的中心位置. com。根据入世承诺,2006年12月11日,中国银行业已全面对外开放,中外资银行开始了短兵相接的竞争。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相继成功上市,并按照<8ttt8table>银监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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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公司治理架构,但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穿新鞋,走新路”,通过提高综合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保证国有商业银行安全、健康、高效的发展成为各界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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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的问题。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过程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为经济转轨提供金融支持的任务,简要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的发展过程,可以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为分界点,大致可以两个阶段:
(一)1995年以前的国有商业银行:行政式治理
1979年国务院决定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1983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中国人民银行专门8ttt8行使央行职能,不再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至此,由工、农、中、建组成的专业银行体系开始形成,中央银行体制开始建立,各专业银行都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直属局级实体,对下垂直领导,自成体系,接受人民银行在信贷计划、货币发行等方面管理。在这种传统的行政式治理结构下,政府直接负责国有资本的经营,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行长由国务院任命,是享有一定的政府官员。总行内部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各分支行也拥有很大的独立性和权利,具有准法人性质,其行长也相当于相应级别的行政官员,当地政府对商业银行分支行的干预屡有发生,同时ssbbww. com,行政式治理使党政部门参与对商业银行领导层的考核、评价、监督、处罚,失去社会对银行的监督机制。
(二)1995年以后ssbbww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向公司化治理方向努力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明确了市场经济的框架后,银行向市场化方向迈进的脚步明显加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业银行改革的经验,,吸收国际上商业银行立法的经验,为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同时ssbbww. com,明确四大银行的性质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的机构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能,同时ssbbww. com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设立监事会,从法律层面看,商业银行在组织形式上具有了某些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
,国家对专业银行的行政干预明显减少,专业银行之间分工淡化,出现叉和市场化竞争;
,国家发行2700亿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四家国有独资银行的资本金;
、信达、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