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HFJG-MB-Z170
材料采购合同
材料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模板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就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2
3
合计数量: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合计价款(暂定): 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①上述价格费用包含:
注②上述价格如遇材料价格涨跌,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调整:
第三条材料交货、运输及验收
㈠材料交货:
交货地点: ;
②交货时间: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日向乙方提供送货的具体时间、具体数量等情况,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送货。交货时间如有变动,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送货至以上交货地点。
㈡材料运输:运输方式及送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担)。
㈢材料验收:数量验收方式为。
①经甲方委托,负责现场货物验收签字的人员:
姓名
电话
职务
经乙方委托,负责现场货物验收签字的人员:
姓名
电话
职务
货物验收由甲乙双方指定授权人共同参与验收,并在材料单上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应随货提供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工程名称、规格、供货数量、运输车号、供需双方确认手续等。发货单由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材料的数量。当一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时,可由第三方计量单位复核,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②甲方中途变更现场货物签收人以变更通知为准,如乙方所送货物未由指定收货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③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四条材料货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㈠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日对当月的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在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㈡付款方式:
①
②以上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指定与合同签订公司名称一致的对公账号,甲方不接受委托付款。
㈢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效增值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税费。如甲方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由于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要求支付额外增加费用补助、利息或索赔。
㈣甲方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是乙方向甲方主张货款的唯一依据。其中甲方代表在办理总量确认、总货款结算事宜时,须有甲方盖章确认,甲方代表无权单独出具结算单、确认单、欠条等具有货款结算效力的资料文件。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㈠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规范要求验收标准及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与样品一致,同时满足在合同执行期间国家颁布新标准。
㈡乙方所供模板要求板面平直、无变形、无翘曲,尺寸均匀统一,尺寸偏差不超过
±。
㈢乙方所供模板(杨木)周转次数≥次/张,夯实压力≥ kg;
模板(松木)周转次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