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商总局: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0年04月21日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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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4月2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
    通知指出,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联网运行以来,各级工商部门依托联网信息,认真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的规定。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着对有关法律规定理解不准确、执行不严格、信息记录归集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各地要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任职限制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准入和退出秩序。
    通知强调,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出现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情形时,在法定限制期内,应限制其在已任职的企业法人中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并限制其任其他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要严格依法将身份限制范围控制在法定代表人,不得扩大至股东。对任职限制期届满的,应通过设置自动解除程序,及时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不得延长限制时间。实施任职限制所依据的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或关闭决定被撤销的,由作出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或配合执行关闭决定的工商部门及时撤销任职限制措施。
    通知要求加强任职限制信息的归集和管理,确保任职限制信息数据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企业法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责令关闭的,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或配合执行关闭决定的工商部门应按照总局数据汇总要求,即时将企业法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