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冬季供暖煤炭采购合同.docx

格式:docx   大小:29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冬季供暖煤炭采购合同.docx

上传人:bai1968104 2018/2/20 文件大小:2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冬季供暖煤炭采购合同.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年度供暖燃煤供货合同
本《年度供暖燃煤供货合同》(下称“本合同”或“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共同签署。
买方:(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就甲方冬季采暖用煤供货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供货基本情况
采暖期内及采暖期前后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用煤数量供货。
首批交货数量及时间:
首批交货数量:。
首批交货时间:。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前预存20天的用煤量。甲方有增加储存煤量要求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供货计价办法
乙方供货内容分别按以下计价办法执行:
实际供热建筑面积固定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即以甲方与用暖用户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的总供热面积乘以附件一约定的单价结算。
热计量固定单价(详见附件二)。甲方与用暖用户签订供暖合同采用热计量表流量方式计价的,由甲、乙方与用暖用户共同抄表确认,甲乙方按附件二约定的固定单价结算。
供暖期()之外的供货数量按以下单价结算:
环保型混煤单价:元/吨,增值税。
环保型块煤单价:元/吨,增值税。
特别条款:
甲方热源厂设备、管网供热基本情况简介见附件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如需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需征得甲方签章同意确认,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通过实地多次查看并对在建热源厂、现状热源厂设备参数和管网距离,已对该供热运行设施和供暖用户现状充分了解,对该供热运行设施现状无异议,愿意按照以上价格供货。
甲方可为乙方上煤、除渣、脱硫工人提供人免费住宿、人用餐条件,乙方人员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具,用餐须按甲方标准缴纳餐费。
乙方明确承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充分考虑当前及合同履行期内的所有可能产生的成本因素,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变化而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对合同义务的完全履行不持任何异议。本合同履行期限内,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本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交货地。
燃煤质量要求
环保型煤
含硫量
(以下)
灰分
(以下)
水分
(以下)
挥发分
热值大卡(以上)
混煤
块煤
注:
1、乙方供煤煤质不能满足甲方供热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调整,乙方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2、按实际用煤量结算的混煤、块煤质量低于或超过要求时,结算时按照比例以质量较低煤单价进行结算(单价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单据为准),严重影响供热质量的,甲方有权退货。
暂定合同总价及合同结算
本合同的总金额(价税合计)暂定为价款(小写):元;(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合同价款为(小写):元;(大写):元(人民币);价外费用(如有)为(小写):元;(大写):元(人民币);政府规费与行政性收费(如有)为(小写):元;(大写):元(人民币);增值税金额为(小写):元;(大写):元(人民币),适用税率(征收率)为。
供暖期结束后,双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计价办法结算,增值税金额届时亦作相应的调整。具体结算方式按以下办法处理:
建筑面积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价格不调整,结算时按照实际供热面积结算。
混煤、块煤单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价格不调整,按实际经双方确认的供货数量结算。
热计量单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价格不调整,按计量表实际用量结算,按热计量结算的单位,在供暖前三方共同抄表确认,按GJ结算的建筑物不计算供热面积,不再参与供热面积的供煤结算。
所有结算数据中供暖面积以甲方与供暖企业或用户签订的供热面积为准,热计量以甲方与企业或用户双方签字确认的计量表实际用量为准;供煤量以甲方三人以上签字确认为准。
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结算,采暖时间超出合同约定供暖季燃煤包干时间的,按照实际用煤量*燃煤单价进行结算,此时双方应签字确认用煤量,按照实际过磅计量,不按照供暖面积结算。
混煤、块煤按实际用煤量结算,供应燃煤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结算时按照比例调减燃煤单价进行结算,燃煤质量标准负偏差≥煤、块时,该批燃煤按退货处理,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乙方上煤、除渣、脱硫工每增加或减少1人,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进行调整结算。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与增值税金额分别单独计算,严格实行价税分离。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提交: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大写:;
履约保证金返还:在乙方无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并经甲方确认后,第一次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时间为前,剩余履约保证金于前无息返还。
付款时间安排
日前将约定的燃煤量交货后,月底支付合同预估总金额20%,剩余煤款分5次支付,每次拨付剩余合同预估款的20%,最后一次付款为结算付款,最晚不超过日。
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必须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