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年贵州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广大农村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主要目标是:
,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卫生状况。
、水处理工艺、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了解农村分散式供水类型、饮用人口。
二、监测覆盖范围
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覆盖全省9个市(州、地),84个县(市、区)。
三、监测点选择
(一)监测点选择原则
按照全县集中式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供水规模结合供水人口等进行分层,按分层随机原则选择监测点,最后将确定的不同类型监测点数量,根据地域分为东、西、南、北、中,兼顾经济条件随机抽取监测点。
分散式供水监测点按照当地不同水源类型和取水方式的实际饮用情况抽取,原则上要涵盖所有的水源类型和取水方式。
(二)监测点数量
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数量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44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等4个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67号)要求,确定了贵州省2011年共2450个集中式供水监测点。2011年全省监测分散式取水点的数量为80个。各监测县监测点数量见附件4《2011年贵州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计划表》。
四、监测内容
(一)监测县和监测点基本情况
:全县各个乡镇的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数量、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供水能力和供水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表1)。
2. 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监测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供水方式调查表(表2和表3)。
3. 监测点情况和水质结果报告表:建设和营运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供水方式、供水范围、覆盖人口,水处理工艺等(表4)。
(表5)。
按调查表格中的内容,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填写全国统一的调查表。供水覆盖人口一定要复核确认后填入调查表。
(二)饮用水水质监测
、保存和运输要求:
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每次采集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1份;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水样采集、运输、保存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200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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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
大型集中式供水按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表4规定限值进行评价,表4中没有的指标按照表1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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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饮用水水质特点和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指标分为必测指标和选测指标。
(1) 必测项目
①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
②毒理学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
③细菌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 /100mL)。
④与消毒有关的指标:应根据水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游离余氯(mg/L)、臭氧(mg/L)、二氧化氯(mg/L)等。
当监测发现高砷/高氟饮水,需要在15天之内重新抽样检测,同时留样送上一级实验室确认。
(2)选测项目
各地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测指标。
(三)水性疾病监测
通过传染病监测网、全死因疾病监测网等途径,收集农村水性疾病发生流行的相关资料,经进一步调查、分析、整理,逐步建立水性疾病数据库,掌握水性疾病状况。主要内容包括:
(伤寒、霍乱、痢疾、甲肝)和寄生虫病发生或流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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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饮用水卫生应急监测
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在发生饮用水突发事件时启动。
五、监测管理
(一)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2011年贵州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级具体的技术方案,实施监测项目;协调落实监测配套经费,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向上级爱卫办及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