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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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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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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tx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09年7月修订)
一、入馆须知
1. 凡本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凭本人借书证进入图书馆;外单位人员来本馆查阅资料,须在图书馆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馆。
2. 讲文明、讲礼貌,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馆内安静和馆容整洁。
3. 按秩序进入阅览室及书库,请勿抢占座位,携带手机的读者请在入馆前将其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4. 注重仪表,穿拖鞋、背心者谢绝入馆。
5. 严禁在馆内吸烟。
6. 请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
7. 读者出入馆内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二、书刊借阅注意事项
1. 本馆书库、阅览室实行借阅一体化的服务方式,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后,请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按指定区域阅览。
2. 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选书刊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不要随意取放书刊,以免搞乱书刊的排列顺序。
3. 一次取阅书刊不要超过两册,阅后请放回原处或留在阅览桌上。
4. 读者要爱护所借书刊,不得污损、涂画、折迭、撕毁书刊,如发生上述情况,将按本馆《遗失、损坏书刊及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5. 读者如复印书刊资料,须办理临时外借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不办手续而私带书刊到室外者,将按偷窃书刊处理。
6. 图书馆各馆之间实行“通借通还”,读者可根据需要就近归还图书。
7. 读者可登录图书馆主页(http://www. lib. nxu. edu. cn),查询自己的借阅信息,并可根据需要续借、预约图书。
附:“代书板”使用方法
1. 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选书刊之前,请在各书库或阅览室的工作台处领取“代书板”。
2. 选取书刊时,将“代书板”插入所取书刊的位置。若选取的书刊不拟借阅,则将其归入原位——“代书板”所在位置;若选取的书刊准备外借,则将“代书板”取出。读者在规定的借阅册数内,可依此方法继续选阅书刊。最后,将选好的书刊与“代书板”一并带出,在工作台办理借阅手续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 读者在使用“代书板”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询问工作人员或参阅“代书板”后的使用说明。
三、书刊借还规则
1. 本馆图书、期刊合订本实行凭证开架借阅,借阅证即在图书馆注册后的校园“一卡通”。
2. 读者在各书库或阅览室办理借阅手续,在还书处办理还书刊手续。
3. 凭本人借阅证,教师、研究生每人可借图书10册或图书7册、中文期刊合订本3册,每册图书借期为1个月;本科生每人可借图书5册或图书3册、中文期刊合订本2册,每册图书借期为2周。新书借期为1周(新书指到馆6个月以内的图书),中文期刊合订本借期为3天。
4. 读者所借图书即将到期但仍需继续使用的,在无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可到还书处或登录图书馆主页续借图书一次,借期同上。新书、有预约的图书及中文期刊合订本不能续借。
5. 如某种图书的可借复本已全部借出,读者可到图书馆各书库或登录图书馆主页预约此书。
6. 读者应在寒暑假期间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1周内还清,超过1周按逾期处理;应在“十一”长假期间归还的图书,可在假期结束后2日内还清,超过2日按逾期处理。
7. 书刊的借还期记录可在图书馆主页上的“个人信息”栏中查询。读者所借书刊逾期时,按本馆《遗失、损坏书刊及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