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修水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国税人员效能和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优化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九江市国税系统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双向选择与组织决定相结合原则;
(二)同级交流与工作需要相结合原则;
(三)分期分批与确保稳定相结合原则;
(四)规范职数与实岗实职相结合原则;
二、交流轮岗范围
1、全局中层干部为此次轮岗调整对象(不包括基层副科人员),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5周年以上(含5周年)的,分批次实行交流轮岗。(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2、年满52周岁的中层干部退二线,鼓励年满50周岁的中层干部申请退线。(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3、交流轮岗调整范围:同职级在机关之间、基层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进行。
三、交流轮岗程序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列出各部门职数,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并公布。
2、县局党组成员分别与中层干部谈话,征求意见。
3、岗位选择。中层干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岗位选择志愿表,人事教育股将收集的志愿表汇总递交县局党组会讨论。
4、决定任免。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任免。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中层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
(二)服从安排,顾全大局。岗位调整确定后,有关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局纪检组全程负责对中层干部轮岗调整的监督,对轮岗交流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组织领导
成立修水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查贵龙,副组长:樊耀辉、汪海波、胡朝阳、卢大春,成员:李斌、姚佐太、周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股。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修水县国家税务局中层干部轮岗调整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5月6日
附件
修水县国税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申请表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本岗位工作时间
现岗位
身体状况
工
作
简
历
拟选择部门、
职位或岗位
第一志愿:
是否服
从分配
第二志愿:
县局党组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