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激励相容监管机制银行业监管效率的基石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性和区域
性金融危机频繁发生,预示着建立于30年代以政府主导、分业监管为特征的金融监管体系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全球化、自由化条件下迅速膨胀的金融业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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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ssbbww. com也使政府部门承担了巨额的金融机构经营损失。譬如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承担的储贷协会造成的损失高达1800亿美元,%,发生银行危机的日本,政府用于处理8tTt8坏账的支出高达GDP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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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金融危机、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阿根廷金融危机等等事件。中国2000年“债转股”剥离的银行不良资产也达到了13000亿人民币,占当年GDP的1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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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sSBbWw可以初步结论:为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存款人及投资者利益而建立的金融监管体系并没有能够SSBBww实现这一目标,相反却进一步出现灵,增加. com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与设计的目标是矫正市场失灵,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从而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也即在完备信息及对称信息、监管当局能够SSBBww完全8 t tt8. com代表存款人和投资者利益的条件下,监管目标的实现是必然的。但在复杂
的金融体系和现实社会中,上面的假设条件是不能成立的。完备信息及对称信息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成立的。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与信息租金是不可避免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8 tt t 8. com下,期望金融监管能够SSBBww完全8 t tt8. com校正市场失灵是不现实的。如果8 tt 要进一步考虑决策主体(特别是监管当局)的有限理性和不合理的监管制度安排,监管目标的实现可能。
本文试图通过一个博弈分析框架,研究金融监管的激励缺失与失灵,并试图解释中国金融监管中激励严重缺失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形成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机制的基本思路与政策框架。
二、金融监管的激励缺失与失灵:一个博弈分析框架
目前,关于金融监管的大部分研究成果是建立在假设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具有完全
8 t tt8. com信息。然而,现实中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从而造成金融监管的激励缺失与失灵。我们sSBbWw用博弈论的分析框架对此进行论证。
。
假设金融机构有两种选择:遵守监管规则或违反监管规则。假定判断金融机构遵守监管的概率为ξ,则金融机构违规的概率则为1-ξ。
金融机构获得ssbbww的单位资产风险净收益:R,违反监管获得ssbbww的单位资产风险净收益:R+r,r为超常收益;如果8 tt 金融机构违反监管被发现后,将受到监管当局的处罚,单位资产罚金为F。由于. com监管当局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具有完全8 t tt8. com信息,而监管当局并不确切知道金融机构是否遵守监管,只能通过现场或非现场调查数据对其是否违规进行概率上的判断。在该概率条件下监管当局面临的是否对金融机构进行重点监控或采取听之任之的宽容战略,如果8 tt 做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