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
工作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表················································1
市(地、州、盟)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14
附件1:主要指标说明····································································18
附件2: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22
附件3:证明材料要求····································································23
附件4:考核程序············································································25
编号:
县(市、区、旗)科技进步考核表
考核地区名称: 省(区、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旗)
主要负责人(签章): (加盖政府章)
考核系列: 县区
自查情况: 通过不通过
填报人: 职务: (加盖科技部门章)
电话: 电子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填报说明
,县包括县、县级市、旗;区包括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中的城区和郊区。
,不能空白。所有数据除指明外,均填写全市或全县(市、区)所辖的数据;涉及到人均量指标,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计算;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均以现价计算;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
(市)科技进步考核程序,凡自查通过一票否决指标考核的地区,提交装订成册的考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及考核期统计年鉴一份;对自查不能通过考核的地区,只须提交考核表两份。
,不管是打印件还是复印件,必须保证清晰可读。如果有材料打印或复印不清楚,视为材料不合格;必须保证考核表中的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每份均须加盖公章。材料的装订顺序是:考核表、证明材料目录和证明材料。
一、基本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指标值
备注
2009年
2010年
1
陆地面积
平方公里
2
海域面积
平方公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