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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纺织服装(fúzhuāng)培训
第一页,共五十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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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标示(biāo shì)
纺织服装燃烧性能要求
儿童服装机械平安性能要求
消费品平安改进法案
法规(fǎguī)要求
第二页,共五十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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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建立合法公平的商业环境,美国对群众消费产品纺织品服装、羊毛产品和毛皮产品的标签(biāoqiān)进行了立法规定,相关的法律包括:
纺织品纤维成分鉴别法案〔Textile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Act—Textile Act〕
羊毛产品标签法案〔Wool Products Labeling Act—Wool Act〕
毛皮产品标签法案〔Fur Products Labeling Act—Fur Act 〕
纺织(fǎngzhī)服装标示
第三页,共五十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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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根据上述法律要求(yāoqiú)制定的实施条例:
纺织品纤维成分鉴别法案实施条例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under the Textile Products Identification Act〔Textile Rules〕--16 CFR 303
羊毛产品标签法实施条例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under the Wool Products Labeling Act〔Wool Rules〕--16 CFR 300
毛皮产品标签法实施条例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under the Fur Products Labeling Act〔Fur Rules〕--16 CFR 301
纺织服装护理标签的法规
Care Labeling of Textile Wearing Apparel and Certain Piece Goods -- 16 CFR 423
纺织服装(fúzhuāng)标示
第四页,共五十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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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标示——纺织品纤维成分(chéng fèn)鉴别法案
“纤维〞或“纺织纤维〞是指可以通过诸如机织、针织、编织(biānzhī)、成毡、加捻或成网等多种方式相互交织或粘合,形成纱线或织物的根本单元;
(1)对于商业销售、广告宣传、或提供商业销售的介入,或为了介入而进行的加工并进口到美国的任何纺织纤维产品,均应在标签或发票上显示法案和条例的要求;
(2)如果贴错标签或广告虚假,根据联邦贸易法案可以认为属于不正常竞争,存在欺诈行为,都是非法的。
(3)本法案不适合于普通承运人、合同承运人,或货物代运人;从美国到其他任何国家的制品出口;除了虚假的欺骗性的广告,任何发行商或其他广告代理处或广告传播的媒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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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标示——羊毛(yángmáo)产品标签法案
定义和范围
(1)羊毛(yángmáo)制品是指制品或制品的一局部包含、或宣称包含、或以任何形式表示包含有羊毛、或再用羊毛的制品;
(2)羊毛是指取自绵羊或羊羔身上的羊毛、或安哥拉、开司米山羊的毛发纤维(并且可包括所谓的来自于骆驼、羊驼、美洲驼、小羊驼的毛发纤维),这些纤维不应是回收织物或毡类的羊毛制品;
(3)再用毛:是指从未被最终消费者以任何形式使用过的机织或毡类的羊毛产品,最后被复原为纤维状态的纤维;或羊毛或再加工羊毛已经过纺、织、编或毡合成羊毛产品,在经过最终消费者以任何形式使用后,最后被复原为纤维状态的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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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要求
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都应该贴成分标签并符合本法案的其他规定。规定的羊毛制品如果贴错标签的各种商业介入、销售、运输等都是非法行为,即违反联邦贸易委员会定义下的商业中不公平的竞争方式和不公平的、具有欺骗性的行为。
但在一般程序中装船或运送羊毛产品的普通运输工具或租用的运输工具;或对于从美国出口到国外,并根据该国家的法律及购置者的特殊需求来加标签的羊毛产品,所涉及(shèjí)的制造、装船运输、船运、或提供销售效劳的人是本法案不适用的。
纺织服装标示(biāo shì)——羊毛产品标签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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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均为贴错标签的羊毛产品:
(1)使用错误的或欺骗性的印记、悬挂标签、商标或其他成分标识。
(2)使用的印记、悬挂标签、商标或其他成分标识,没有附在羊毛产品上或没有显示以下内容:
a)羊毛产品总纤维的质量分数,特有(tè yǒu)的装饰品不得超过①羊毛或②再用毛③总纤维重的5%;④其他非羊毛纤维,如果其含量超过5%要标出它的含量;
纺织服装标示(biāo shì)——羊毛产品标签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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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于⑤所有纤维的总计:如果其印记、悬挂标签、商标或其他成分标识所述的纤维成分含量的改变是非人为的、不可防止的,将不视为非法的贴标签错误
b)羊毛产品(chǎnpǐn)中含有非纤维状填充物、填塞物或混合物占总重的最大比例;
c)羊毛制品的制造者的名字和(或)针对该羊毛制品属于本法规规定的一个或更多人的名字;   
d)加工或制造国家的名称。
纺织服装(fúzhuāng)标示——羊毛产品标签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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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羊毛产品中包含其他非羊毛纤维(xiānwéi)的,如果羊毛的质量分数没有清晰有效地用语言与数字表示出来。
(4)对于羊毛产品被称为全毛产品的事例,如果羊毛质量分数没有清晰有效地用语言与数字表示出来,或者,如果由于羊毛产品上有不超过5%的装饰物而使羊毛的质量分数未能到达100%。
纺织服装(fúzhuāng)标示——羊毛产品标签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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