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扩建、改造加油站办事须知
行政许可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令)
《江苏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经贸商改【2007】427号)
本级上报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报程序: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需要扩建、改造加油站,应向当地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核、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将初核、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下达同意扩建、改造的批复;对不符合条件的,省经贸委将不予加油站扩建、改造的决定及理由通过最初受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加油站站改造项目,凡不涉及增加土地、储油罐、油罐容量和加油机的,可由省辖市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批准,并报省经贸委备案。
经省经贸委批准扩建、改造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申请企业应在批复下达后的6个月内建设竣工,并具文向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建成后的加油站进行现场验收。企业在扩建、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项目扩建、改造的申报程序,向省经贸委申请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省经贸委审查后,对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扩建、改造项目,发还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申请加油站扩建、改造应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零售企业改扩建申请表》(点击右键下载填写);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内容及理由、原规模和现规模等基本情况);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4)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8)所在地段成品油零售网点现状图(城区型和乡镇型加油站为2公里半径内,公路型加油站为道路两侧、前后各20公里范围内,并标明间距)。
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提交的材料:
(1)《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点击右键下载填写);
(2)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5)省经贸委同意新建加油站批复;
(6)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加油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提供此证);
(9)加油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1)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检定合格证》;
(12)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和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
(13)加油站《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4)加油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5)与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供油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16)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17)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
(18)水上加油站(船)还需提交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经营核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成品油零售企业改扩建申请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型
□国有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民营企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资金
总资产
从业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改扩建内容
改建前规模
加油站
名称
证号
建站
地址
位置分类
占地面积
米2
罩棚面积
米2
加油机
台
加油枪
支
汽油罐
柴油罐
煤油罐
个数
总容量
(米3)
个数
总容量
(米3)
个数
总容量
(米3)
进油渠道
加油站
名称
证号
改建后规模
建站
地址
位置分类
占地面积
米2
罩棚面积
米2
加油机
台
加油枪
支
汽油罐
柴油罐
煤油罐
个数
总容量
(米3)
个数
总容量
(米3)
个数
总容量
(米3)
进油渠道
企业申报说明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