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8
文档名称: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宣传活动.doc

格式:doc   大小:81KB   页数:3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宣传活动.doc

上传人:170486494 2018/2/26 文件大小:8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宣传活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宣传活动
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0修正)第七条:每年四月四日至十日为本省“爱鸟周”;每年十月为本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承办机构
市森林公安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主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供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和
“爱鸟周”宣传服务,提高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淮北市森林公安局电话:0561—3047138
保护野生植物宣传教育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二、承办机构
市森林公安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主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供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淮北市森林公安局电话:0561—3047138
安徽省湿地日宣传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六条:每年的11月6日为安徽湿地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湿地知识,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二、承办机构
市林业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主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供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湿地知识,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淮北市林业局电话:0561—3052292
植树造林宣传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二条: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和推动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本实施办法,宣传全民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思想动员,提高认识,造成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努力做好调查研究、规划安排、苗木培育、技术训练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植树运动,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
二、承办机构
市林业局绿化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主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提供宣传全民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林业局绿化办电话:0561—3021559

组织植树造林活动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2、《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相关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确定本行政区域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植树造林应当遵守造林技术规程,实行科学造林,提高林木的成活率。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予以确认。第十九条第二款:森林经营者应当选用良种,营造混交林,实行科学育林,提高防御森林病虫害的能力。
二、承办机构
市林业局绿化办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主动动员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祖国。
六、服务时限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林业局绿化办电话:0561—3021559
提出对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意见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二条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